详情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时,关于有毒有害物质的辨别,有无具体清单?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12/1 8:47:20161
导读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近期在回应网友的提问中明确了土壤污染调查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定义和范围,主要涉及六大方面。
  2023年11月24日有昵称“广州粤秀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的网友提问有关“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时,关于有毒有害物质的辨别,有无具体清单?”的问题,4天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就该问题进行详尽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广州粤秀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提问
 
  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中第11页,关于重点区域的定义:“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请问这里所说的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有具体清单?如无清单,该如何定义?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
 
  您好,参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二十条“有毒有害物质”的定义和范围: 1.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 2.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危险废物; 4. 国家和地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管控的污染物; 5.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内的物质; 6.其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当纳入有毒有害物质管理的物质。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