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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11月份月度工作例会:拟印发实施新一轮太湖综合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23/11/15 8:37:56115
导读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11月份月度工作例会,指出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全面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实施意见,并组织开展水环境质量攻坚,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推动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工作,印发实施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财政奖补的若干意见等。
  11月9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月度工作例会。厅党组书记陆卫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厅长蒋巍小结部署工作并讲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秦亚东就有关工作提要求。
 
  会议对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省政府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梳理盘点,听取10月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11月份形势分析汇报,听取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法、连云港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并研究部署11月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充分研判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气候变化等各种因素,深入分析环境质量波动的真正原因,按照法治化、现代化的思路,持续加大攻坚力度,全力以赴扭转环境质量不利局面。四季度是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冲刺期、收官期,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对照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要求、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等任务要求,进一步增强交卷意识、前瞻思维,认真调度各项任务进展,对既定目标任务再对标、再盘点、再推动、再落实,全面做好收官冲刺、谋篇开局的工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全面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实施意见,研究我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思路举措,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调研,构建多层次的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体系;对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省政府挂牌督办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抓实抓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定向帮扶督导;组织开展水环境质量攻坚,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推动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工作,印发实施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财政奖补的若干意见;启动基层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评定工作,开展全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以更大力度抓好近期重点工作,落实“五项任务”:一要把支持配合省委巡视作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严守纪律规矩,把巡视发现问题作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精神,展现生态环保铁军风采。
 
  二要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这一底线,深刻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全力抓好秸秆禁烧、扬尘管控、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重点工作,坚定必胜信念,树立务实作风,以更细、更实、更精准的工作举措,奋斗每一天、盯住每一个污染源;聚焦降类风险断面和“保Ⅲ增Ⅲ”断面,敢于动真碰硬,集中优势力量,全面组织溯源排查和集中整治,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
 
  三要坚决防范和杜绝人为干扰监测数据等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防范人为干扰工作责任,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要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做到“零容忍、全覆盖”,坚决消除可能对站点造成干扰的各类隐患;要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坚决打击企业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形成强力震慑。
 
  四是迅速贯彻落实新一轮部省共建合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生态环境部要求,同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贯通起来,同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结合起来,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方案的谋划和推进,全力细化分解合作协议确定的举措,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并推动形成一批可操作、可落地、可见效制度性成果。
 
  五是全面开展年度工作“回头看”,对标年度任务目标,补短板强弱项,以调度促落实,以督查促落实,进一步增强压力感和紧迫感,全面检查回顾年度工作,仔细查找不足,并剖析原因、制定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和工作目标。
 
  本次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在宁厅领导,二级巡视员,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厅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厅各专员办以及各驻市环境监察专员,省环保集团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设区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分会场参会。
 
  主管|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主编|孙健
 
  作者|李莉
 
  原标题:省生态环境厅召开 11 月份月度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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