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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工贸行业液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6/8/25 8:45:09663
导读
加强液氨制冷企业监督检查,突出冷库、速冻车间、压缩机房等关键场所,重点排查两类重大事故隐患。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8月16日12时南海全面开渔,各类渔业产品将陆续上市。作为渔业储存深加工的液氨制冷企业也迎来全年生产高峰,安全风险加剧。液氨具有毒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特性,一旦泄漏极易引发中毒、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为防范化解液氨制冷企业安全风险,有效遏制液氨泄漏造成中毒和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开渔季液氨制冷安全防范的特殊性、紧迫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冷库摸排,督促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投入、培训、管理、应急到位,严禁超能力、超负荷、赶进度组织生产。
 
  二、严查重大事故隐患。各地要结合专家指导服务和执法检查,严格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结合《广东省液氨制冷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指引》,加强液氨制冷企业监督检查,突出冷库、速冻车间、压缩机房等关键场所,重点排查两类重大事故隐患:一是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二是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且作业人数超过9人。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法责令立即消除或限期整改,不能保证安全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
 
  三、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各地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等情况开展执法,对屡治屡犯、屡教不改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顶格处罚,严格落实“一案双罚”,做到宽严相济、监管与服务并重。要建立健全“逢查必检证书”制度,严查液氨制冷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依法查处无证上岗、证件超期、人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企业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严禁新入职、转岗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全面提升安全意识。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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