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科林电气多位股东减持计划届满累计减持3.49%股份

来源:仪表网2026/4/4 14:00:502993
导读
张成锁减持11,29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王永减持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董彩宏减持1,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三位股东合计减持比例为3.49%,未达原计划合计不超过3.55%的比例。
  3月30日,科林电气(603050)发布公告,披露公司股东张成锁、王永、董彩宏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如期届满。根据公告细节,三位股东在减持区间内完成了部分减持操作,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9%,未达到此前披露的合计不超过3.55%的减持计划上限。
 
图片来源:科林电气公告
 
  据悉,科林电气于2025年12月6日首次披露上述三位股东的减持计划,明确减持期限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3月28日,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两种,三位股东分别设定了各自的减持额度上限。其中,持股5%以上股东张成锁计划减持不超过1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公司董事、总经理王永计划减持不超过1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股东董彩宏(一致行动协议解除不足6个月)计划减持不超过1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三者合计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3.55%。​
 
  从实际减持结果来看,三位股东的减持力度均未达到计划上限。具体而言,张成锁作为本次减持的主要主体,实际减持1129.995万股,与计划减持上限仅相差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完全贴合其计划减持比例;其减持期间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2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549.995万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80万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7.45元/股至22.52元/股,累计套现金额约2.12亿元。​
 
  公司董事、总经理王永的减持动作相对保守,仅在2025年12月29日当天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较其计划减持上限少减持15万股;此次减持价格固定为15.92元/股,套现金额约1592万元,减持后其持股数量降至369.667万股,持股比例从1.16%降至0.92%。​
 
  股东董彩宏则在2026年1月21日至3月6日期间完成减持,实际减持1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较计划上限少减持9万股;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53万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25万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8.32元/股至23.45元/股,累计套现约3482.90万元,减持后持股数量为766.7984万股,持股比例从2.34%降至1.90%。​
 
  公告明确,本次三位股东的减持行为均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相关承诺保持一致,不存在违规减持、绕道减持等行为,也未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从股东背景来看,减持前张成锁持有公司4687.4059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1.62%,为公司重要持股股东;王永作为公司核心管理层成员,其持股主要来源于IPO前取得及股权激励等;董彩宏的股份则主要为IPO前取得及转增而来,三者均非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科林电气刚刚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业绩表现亮眼。数据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3.88亿元,同比增长7.05%;归母净利润2.58亿元,同比增长45.06%;基本每股收益0.64元,同时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835元(含税)。从财务基本面来看,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合计49.70亿元,股东权益合计18.87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达6.27亿元,整体经营状况稳健,为公司股价提供了一定支撑。​
 
  从市场角度来看,股东减持本质上是股权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转移,资金并不会流入公司账户,因此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核心财务指标,但可能通过市场信号间接影响投资者情绪及股价波动。不过,本次科林电气三位股东的减持比例未达计划上限,且公司近期业绩表现良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对股东减持的负面担忧,也体现出股东对公司长期发展仍保持一定信心。​
 
  此外,结合当前减持新规背景,监管部门通过“制度约束、穿透监管、重罚威慑”的组合拳,有效遏制无序减持行为,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更加规范有序。科林电气本次股东减持严格合规,且减持规模相对可控,后续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经营,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在电网业务、数据中心行业等领域持续发力,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而三位股东减持后仍持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将继续与公司共同发展。
 
  风险提示:本文基于上市公司公告及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马上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