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徐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1/16 14:03:3017424
导读
本办法共三十二条,主要包括总则、申报与指导、承办者管理、聚餐过程要求、应急处置和附则六部分。
  为加强我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消除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徐政规〔2025〕7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4年,《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由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6月1日施行。第24条第五款规定“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为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推进全市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制定出台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研究起草我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具体管理办法。期间,在认真研读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食安办、省食安办关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指导意见以及各地已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徐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现状,做好办法起草工作。
 
  一是深入基层调研。多次到丰县、新沂、贾汪等县区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现场调查研究,总结有关工作经验。二是征求社会意见。从年初开始,通过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通告、函征基层政府与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及政府常务会前再次向全市食品安全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三是召集专家论证。召开由市卫健委、市县市场监管局、村委会(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及流动厨师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专家座谈会,听取专业人士意见。四是最终修改审议。根据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完成了最后修改,形成了《徐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审议稿)》,于2025年12月26日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三十二条,主要包括总则、申报与指导、承办者管理、聚餐过程要求、应急处置和附则六部分。
 
  (一)总则。本章主要规定管理办法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及职责等内容。
 
  (二)申报与指导。本章主要对农村集体聚餐申报要求及现场食品安全指导作出具体规定,并根据具体规模开展分级指导作出规定。
 
  (三)承办者管理。本章主要对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管理职责作出规定,主要指报告登记、体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依法经营等情况。
 
  (四)聚餐过程要求。本章主要对农村集体聚餐过程要求作出具体要求,其中对加工制作场所、设施设备、食材原料、留样等作出要求。
 
  (五)应急处置。本章主要对应急处置作出具体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农村集体聚餐纳入本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和处置程序,细化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处置。
 
  (六)附则。本章主要对相关概念作出了解释,并阐述了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和执行期限等。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马上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