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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造假行为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4/8/31 14:21:1717
导读
生态环境部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造假行为,截至去年底,共查处了2260家有违法行为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公开曝光457个典型案例,移送刑事立案193起。
  8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生态环境部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造假行为。一是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截至去年底,共查处了2260家有违法行为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公开曝光457个典型案例,移送刑事立案193起,查处了企业在自行监测方面的造假案件4255件,向有关部门移送了930起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二是建立了联动执法机制。我部同最高检、公安部一起构建了行刑衔接、一体化推进的联动执法机制,形成了共同会商、共同挂牌督办、共同公布典型案件以及共同部署相关工作的“组合拳”;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法律制度,最高检和最高法修订出台了“两高”司法解释,国务院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的机构与负责人予以严惩,对于情节严重的取消执业资格。
 
  问答如下↓
 
  ​​新黄河记者:我们注意到近期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第十八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再次曝光了一批弄虚作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请问,近年来此类案件有何新特点和新变化,为何会屡禁不止,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中有哪些进一步的工作安排?
 
  ​​​​裴晓菲: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第三方环保服务行业得到快速发展,部分第三方机构为了经济利益,不惜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扰乱环保服务市场秩序。分析近几年查办的案件,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呈现出多样化、隐蔽化、专业化特征。比如擅自减少采样点位、监测时长不足、虚假签字,异地作案,受到处罚后,换个名字重新注册,更换“马甲”,甚至通过一些技术手段进入到环境监测系统内部,改变工控机内部参数,干扰污染物监测结果等。
 
  生态环境部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造假行为,“十四五”以来,我们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一起,连续四年针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一是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截至去年底,共查处了2260家有违法行为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公开曝光457个典型案例,移送刑事立案193起。另外,我们还查处了企业在自行监测方面的造假案件4255件,向有关部门移送了930起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
 
  二是建立了联动执法机制。我部同最高检、公安部一起构建了行刑衔接、一体化推进的联动执法机制,形成了共同会商、共同挂牌督办、共同公布典型案件以及共同部署相关工作的“组合拳”,有效提升了监管执法效能,解决了过去环评造假案件在查处过程中存在的立案难、取证难、定性难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法律制度。最高检和最高法修订出台了“两高”司法解释,明确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以及碳排放检验检测过程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国务院出台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的机构与负责人予以严惩,对于情节严重的取消执业资格。这些制度都增强了我们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管依据。
 
  今年,我部将继续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部署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与前几年相比,有以下变化:
 
  一是领域范围更加广泛。在继续对环评和监测两大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重拳出击的同时,也将严厉查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机动车排放检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等领域第三方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二是不断加大处罚力度。我们要求各地对近年来依法查处的第三方机构整改情况开展复核复查,对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理,特别是“两年内曾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符合涉嫌犯罪移送情形的,及时做好刑事移送。
 
  三是持续提升监管合力。继续发挥多部门协同优势,用好专案督导、提级查办、联合挂牌督办等手段,形成更强的监管合力,提高打击效率和效果。同时,强化溯源打击,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方机构以及延伸拓展发现的上下游相关企业和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四是全面升级监管手段。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加人工智能的“穿透式”监管,用科技的力量来筑牢防范造假的防线。利用现场快速监测装备、数据分析技术等手段提高发现问题和查处问题的能力。
 
  最后,我们也欢迎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优势,及时向我们提供有关问题线索,大家一道推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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