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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4—2025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实施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4/7/31 14:23:3564
导读
为认真落实《“十四五”奶业竞争力提升行动方案》(农牧发〔2022〕8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奶业振兴发展,2024—2025年,我省将继续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十四五”奶业竞争力提升行动方案》(农牧发〔2022〕8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奶业振兴发展,2024—2025年,我省将继续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奶业概况
 
  黑龙江是奶业大省,地处世界黄金奶牛养殖带、三大黑土带和黄金玉米种植带,资源优势独特,乳制品加工优势突出,是全国最大的乳粉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基地,也是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发源地和国内同行业“领军者”,乳粉产量和婴幼儿配方粉产量均居全国第一位,拥有国内乳品行业唯一的国家级“乳品工程技术开发、质量监督检验、标准化和信息技术”中心和乳品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已形成“产学研”一体、草畜配套、较为完整的现代产业体系。2023年,全省奶牛存栏108.7万头,生鲜乳产量503.6万吨,原料奶生产基本稳定。全省规模以上乳品企业56家,2023年,乳制品产量185万吨,同比下降12.3%,受原料奶产能过剩影响,喷粉量大幅增加,奶业细分产品呈现“一升一降”特征。其中,液态奶产量146.4万吨,同比下降16.4%;固体及半固体乳制品38.6万吨,同比增长5.3%。
 
  二、总体思路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总体要求(农办牧〔2022〕13号),围绕奶业大县,以奶业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节本增效为目标,以草畜配套、智慧牛场建设、自有奶源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建设为重点,提升草畜配套比例和智慧牧场水平,拓展生鲜乳销售渠道,优化产品结构,满足消费者多样性乳制品消费需求,提高生鲜乳供给保障能力,提升奶业整体竞争力,推动全省奶业高质量发展。
 
  三、任务目标
 
  通过支持奶业大县适度规模奶牛养殖场发展草畜配套、建设现代智慧牛场和开展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提效率、降成本、增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奶业大县饲草料供应水平和养殖设施装备水平,探索奶业产地消费新模式。到2024年末,项目县奶牛平均单产达到9.6吨以上,2025年达到10吨以上。
 
  四、实施内容
 
  (一)支持条件
 
  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的县(市、区)(以下简称项目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奶业发展基础较好,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较高,奶牛存栏、奶类产量持续稳定增长,奶牛年平均单产水平较高,2023年生鲜乳产量5万吨以上。
 
  2.有一定数量适度规模奶畜养殖场(存栏100—3000头),具有较强的提升奶业竞争力、推进高质量发展需求,奶业持续发展空间大。
 
  3.奶业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紧密,能够规范签订并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
 
  4.县(市、区)政府重视奶业发展,将奶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支持奶业发展的意见、规划和政策。
 
  5.支持为巴氏杀菌乳、低温发酵乳等低温乳制品和奶酪、乳清粉等精深加工乳制品集中配套奶源基地的奶业大县。
 
  (二)支持内容
 
  1.草畜配套建设。支持通过租赁或长期订单等方式,促进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等优质绿色全营养体饲草料种植和奶牛养殖就地就近配套衔接,保障饲草料供应。支持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应用智能化机械设备,建设高水平优质饲草料生产基地。
 
  2.现代智慧牛场建设。支持圈舍、防疫、奶厅、饲料制备、挤奶及运输等环节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支持数字化智能化设备(自动喷淋、环境监测、精准饲喂和监测、全自动全混合日粮搅拌机挤奶机器人、推料机器人、产奶量自动监测设备等)、信息化采集设备(智能项圈、计步定位、自动计量、个体识别等)、智慧牧场管理平台(发情监测系统、物联网、大数据智能汇总分析等)等推广应用。
 
  3.探索奶业产地消费新模式。开展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鼓励奶源新鲜、就近消费的区域化奶业生产经营模式,培育区域化大众化消费的奶业品牌。项目县可结合实际,支持有条件的奶农、合作社等主体依靠自有奶源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以巴氏杀菌乳、低温发酵乳、奶酪和民族特色乳制品为重点,支持奶源质量安全管控、乳品加工基础设施建设与设备购置、生产工艺升级、检验检测设备配备、冷链运输流通体系建设等。每个项目县试点数量不超过1个。
 
  项目实施要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助等现行政策衔接,避免重复补助。重点支持定制化、非标准化设施装备的推广应用与改造升级,满足奶业差异化发展需要。
 
  (三)补助对象、方式、标准
 
  1.补助对象。支持5个奶业大县实施整县推进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应为奶牛存栏100-3000头的规模养殖场,特色奶畜可参照执行。
 
  2.补助方式。采取“预拨资金,先建后补”方式实施,即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先行筹集资金开展项目建设,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按标准兑现补助资金。
 
  3.补助标准。草畜配套的每亩补助规模不超过800元,单个主体补助规模不超过400万元。现代智慧牛场建设的单个主体补助规模不超过300万元。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的单个主体补助规模不超过400万元。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五、实施程序
 
  (一)项目县遴选
 
  1.项目申报。县级人民政府是整县推进项目的实施主体,要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明确遴选标准,确定拟扶持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制定2024年县级项目实施方案,填写规模场情况统计表。实施方案与相关佐证材料胶装成册(5份),于2024年7月25日前以县政府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
 
  2.项目遴选。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县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拟支持的项目县。项目县实施方案同步上传至农业农村部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系统。
 
  (二)分配项目资金
 
  中央财政资金原则上每个县连续支持2年,省农业农村厅依据项目县遴选结果和县级资金需求,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意见,会同省财政厅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将项目资金预拨到项目县。
 
  (三)项目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共同制定项目验收方案,严格开展验收工作,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共同参与验收。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四)绩效评价
 
  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和财政主管部门在申请项目时,同步编报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时,对照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在年度预算和项目执行完毕后,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省级将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项目竣工抽查工作,绩效评价和抽查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安排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
 
  六、保障措施
 
  坚持省级统筹管理,县级制定项目监管计划,实行项目管理“三到县”,即补助资金分配到县、目标任务落实到县、管理责任明确到县。县级要明确项目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切实做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方案编制、项目申报、审核、验收、公示、总结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项目落到实处。要完善配套支持政策,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项目主体提供信贷支持,提高项目实施质效。
 
  附件:1.XX县(市、区)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
 
  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2.2024年度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主
 
  体统计表
 
  3.绩效自评报告模板
 
  4.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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