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雾区诱导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颁布《雾天公路行车安全诱导装置》相关规定和内容,通过安装在道路两侧的智能灯标,利用灯标发出的红、黄光语信号帮助驾驶人员判断前方道路状况(路宽、线性、边界位置等)和前方车辆状况(车速、车距、数量等),警示诱导车辆安全行驶,从而有效避免危险路段车辆追尾事故、二次事故、特别是雾区的连环撞车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行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标准内容,雾区智能诱导系统主要功能有道路轮廓强化、行车主动诱导、防追尾警示,系统根据现场的能见度情况,根据预先设置的阈值,自动切换工作模式,以便在不同能见度天气下引导车辆安全行驶。
高速公路雾区诱导灯标行车诱导系统响应分为4级。
诱导系统分级策略
第一级:待机状态。在能见度大于500m时,关闭诱导灯,设备处于低功耗模式。
第二级:道路轮廓强化模式功能。在能见度大于400小于500米时,系统进入道路轮廓强化模式。
第三级:行车主动诱导模式功能。在能见度大于300米小于400米时,系统进入行车主动诱导模式。
第四级:防止追尾警示模式功能。在能见度小于200米时,系统进入防止追尾警示模式,通过使用不同颜色的灯光警示后车前方有车辆行驶。
1.1 道路轮廓强化模式
当能见度较低(达到设计的阈值)或者亮度较低(夜间)时,位于道路两侧的灯光引导系统处于工作状态,点亮黄色引导灯,关闭红色引导灯,从而在低能见度区朦胧的环境里以高反差的方式实现道路线形引导。该引导系统无论白天还是夜晚均可提供长距离、高精度、高清晰的线形引导,从而保证车辆在雾天拥有一个比较安全的运行环境。
1.2 行车主动诱导模式
当能见度情况进一步恶化(达到设计的阈值)时,黄色诱导灯能够按照预先设定的特定频率进行同步闪烁,红色警示灯一直处于关闭状态,从而利用闪烁的动态灯光提醒驾驶员注意路况信息,小心驾驶。
1.3 防追尾警示模式
当能见度情况很差(达到设计的阈值)时,启动防追尾警示模式。有车辆通过诱导装置时,可触发上游一定组的诱导装置红色警示灯点亮,形成红色尾迹提示后车前方有车辆行驶并保持安全车距,此时其他诱导装置的黄色诱导灯可以同步闪烁,当车辆向前行驶经过下一组诱导装置时,红色尾迹会与车辆动态同步前移。
引导示意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