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LDO废水深度处理技术

来源:山东鸿百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2/3/6 21:40:02369
导读:

        “十三五”规划中针对环境问题提出了诸多高标准要求,如现有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再生水回用等。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及政策要求,各个地方政fu、各个行业均在废水提标改造及废水再生利用方面推出了相应的政策。有些省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提升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四类水标准。有些地方焦化行业排放标准也由原有《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提升到了直接排放标准。面对这一系列的环保政策,现有的废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已不能再满足其需求。各方均在寻求节能环保的深度处理工艺,而我国现阶段常用到的废水深度处理工艺较少,主要有芬顿法、活性炭吸附法、臭氧氧化法等几种方式。
一、常见技术介绍

1、芬顿法

“芬顿法”目前在深度处理时较常用,此方法主要优点是设备简单,适用范围广,水处理运行成本较低。但缺点同样较突出:“芬顿法”结束反应时会有大量的铁泥产生,分离铁泥不仅需要建设板框车间,且铁泥容易被定义成危废,大大增加处理费用;

针对其缺点,“芬顿法”用在深度处理时将慢慢被其它技术所取代。

2、活性炭吸附法

活性炭吸附法是利用活性炭表面的多孔性,使废水中的一种或多种物质被吸附在其表面而去除的方法。活性炭对水中的微污染、色度等均有较好的去除效率,但活性炭使用具有不可逆性,运营成本较高;此外活性炭吸附污染物沉降后产生大量污泥,工艺操作较复杂,再结合污泥存在被定义为危险废弃物的风险,活性炭吸附法作为废水深度处理工艺,不宜*使用。

3、臭氧氧化技术

臭氧氧化法用在深度处理时因为不产生类似铁泥这样的固废,一直被认为是较清洁的废水处理技术。但由于臭氧氧化处理是O3与废水直接接触,属于非均相接触,故臭氧利用率较低,进而造成COD去除率一般不超过50%。臭氧氧化法还存在一些其它缺点:一是臭氧发生器价格昂贵,能耗较高,产生的O3浓度较低;二是当待处理废水的COD上升时,受臭氧发生器产O3能力所限,处理后的废水极易出现不达标的情况。

 

二、LDO高级氧化技术

针对目前市场上深度处理工艺存在如产生铁泥、处理效率不高、不“绿色、环保”等问题,我公司经过多年探索、研发、实践推出了一项专有技术“LDO高级氧化技术”,此技术其中一个应用点就是用在废水的深度处理段。

1、LDO高级氧化技术与其他常规深度处理工艺比较


2、LDO技术应用案例 

1)山西某焦化厂“二沉池出水”深度处理项目

由于现在焦化行业提标改造,排放标准由原有《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COD)为150mg/L,提升到了直接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COD)为80mg/L。现有的废水处理设施已经不能满足其需求,故此技术应用在此项目的二沉池出水后端,zui终保障出水水质达到提标改造要求。

出水检测结果:


①“二沉池出水”经LDO技术处理,废水COD值由464mg/L降低到80mg/L以下,COD去除率>80%;根据出水多批次检测结果发现:

②LDO技术,对色度也有很好的去除效果。

LDO技术处理前后的水样对比如下:

 

 

2)某制药企业“二沉池出水”深度处理项目

此制药企业现由于提标改造,二沉池出水水质不能达到要求的COD≦60mg/L,针对此项目我们把LDO高级氧化技术应用于二沉池出水之后,通过LDO技术直接使出水达到客户要求。

出水检测结果:


①LDO处理生化废水效果较好,COD由450mg/L降至55mg/L,COD去除率达到87.7%,已达到客户的要求(COD≤60mg/L);根据出水检测结果发现:

②LDO处理后废水的颜色由原来的棕黄色变成无色;

 

 

3)其他行业提标改造中试项目

 

 

              中试现场处理前后的水样照片对比

 

 

三、结论

经过各项深度处理技术对比,以及LDO高级氧化技术在实验室小试、现场中试、工业化应用情况来看,LDO高级氧化技术应用前景广泛。因其不产生“铁泥”、无任何二次污染产生,以及处理效果不受水质波动影响等优点,相信在不久的将来LDO高级氧化技术一定会被广泛应用在废水深度处理领域。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相关技术
当前客户在线交流已关闭
请电话联系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