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江苏宿迁市发展改革委等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提出,重点在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农业农村等领域推广高效节能、灵活互动的电能替代新技术新模式,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与技术,努力构建政策体系完善、标准体系完备、市场模式成熟、智能化水平高的电能替代发展新格局。至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左右。
同时将大力培育
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景区等领域新增和更换的公共交通车辆、特种作业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促进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
原文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供电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2〕660号)的要求,为持续推进电能替代,提升我市用能清洁化、低碳化水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市能源消费特点和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创新节能提效技术,拓宽电能替代领域,推进电能替代高效化、多元化、互动化、清洁化,系统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清洁低碳的电力供应。
二、主要目标
重点在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农业农村等领域推广高效节能、灵活互动的电能替代新技术新模式,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与技术,努力构建政策体系完善、标准体系完备、市场模式成熟、智能化水平高的电能替代发展新格局。至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左右。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工业领域电气化
以我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为切入点,针对企业用能现状和痛点,推广电能替代综合解决方案,提升用能电气化和生产智能化水平,推动企业高效用能和数字化转型。推进制造业智能升级。发挥电气化生产线精密控制、精准控制、精确计量优势,推动传统企业工业自动化产线替代人工、半自动产线,提升产品质量。大力推广应用高密度储能、
动力电池技术,拓展厂区轨道机车、特种车辆“油改电”。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发挥电能替代设备可监测、可控制、可互动的优势,推动传统电能替代设备与人工智能、边缘计算、5G技术融合,向电气化、互动化方向发展,助力企业能源利用智能化、过程管控数字化。推动全电绿色工厂建设。试点开展全电绿色工厂建设,推动企业全方位应用分布式光伏、电动皮带廊、蓄能式锅炉、电动专用车等技术,在能源生产、传输、消费等环节实施全电气化升级改造,实现厂区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至2025年,创建全电绿色工厂16家,实现全市散煤清零。
(二)深入推进交通领域电气化
加快推进公路、水上电气化交通运输工具规模化发展,促进车船充换电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全力构建绿色低碳立体交通网。加快绿色交通充电设施布局。统筹推进新建小区、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智能桩推广,从无序充电转向有序充电,充分保障居民充电需求。推动企事业单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求。引导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充电设施,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停车场等场所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大力培育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景区等领域新增和更换的公共交通车辆、特种作业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促进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持续强化港口岸电技术设施建设与应用。新、改、扩建码头工程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建设岸电设施,加强靠港船舶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加强船岸协作,提升岸电服务水平。实现船舶使用岸电综合成本低于燃油发电成本。至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达到汽车销售总量的30%左右,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桩约4万个,码头泊位岸电覆盖率及标准化改造率90%以上。
(三)加快推进建筑领域电气化
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动太阳能光伏屋顶、幕墙等建筑一体化建设,统筹运用蓄热锅炉、空气源热泵、电蓄冰空调等具备参与电网友好互动能力的电气化技术,提高建筑电气化应用水平,助力行业节能降碳。加快推进餐饮领域电气化。新建城市综合体从源头优先采用全电设计,加快已建城市综合体实施全电餐饮改造,建成一批示范项目,推动政企单位、医院、学校等食堂优先实施“全电厨房”建设。扎实推进公共机构领域电气化。优化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结构,实施空调、供暖和热水系统电气化、低碳化改造,推动公共机构利用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实施光电转换效率高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至2025年,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完成宿城“全电餐饮示范区”建设。
(四)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电气化
落实乡村振兴政策,全面满足乡村多元用能需求,聚焦农业生产、乡村产业、农村生活等关键环节,全面推广电气化技术,切实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和质量。在农业种植领域,推广农业大棚电保暖、电动喷淋、电动
拖拉机、电动播种机、电动植保等成熟农机具电气化技术;在畜牧业领域,推广自动饲喂、自动清粪、自动环控、视频监控等设施;在水产养殖领域,推广电制氧、电加热育苗、电动投饲、水体保温等智能养殖技术;在农产品加工领域,推广粮食、茶叶、无花果等各种类型电烘干、电加工技术;在乡村旅游领域,面向制冷、供热供暖、餐饮、交通等环节推广电气化技术,打造绿色低碳民宿与景区典型示范。至202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稳定在650万千瓦左右,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粮食产地烘干能力达70%以上,力争实现燃煤(油)粮食电烘干机绿色清洁热源替代改造全覆盖,三县两区全部创成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项目。
(五)提升电能替代用户灵活互动和新能源消纳能力
推动电气化产业与服务生态构建,将电能替代作为能源清洁化利用的主要形式,积极推广绿色电、高效电、友好电,提升电能替代用户灵活互动和新能源消纳能力。以政策与技术创新驱动“电能替代+需求响应”模式发展,用好分时电价政策,大力推广高温蒸汽热泵、蓄热锅炉等可灵活参与电网互动的电气化设备替代传统电气设备,提升电力系统调峰调频能力,促进电网削峰填谷。推行“电能替代+综合能源服务”市场模式,积极推广区域能源站、光储充一体化、储能电站、风光互补等技术应用,构建以电为核心的绿色低碳典型用能场景,鼓励新能源发电就地消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应结合地方发展、产业特色、资源禀赋、用能特点等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重点任务,分行业、分领域做好电能替代相关工作。相关部门应加强横向协同、纵向贯通,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联动机制,加强过程管控,对重点工作实施进度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规划统筹
充分发挥电能安全、清洁、高效的特性,将电能替代工作融入规划设计,与乡村振兴、产业规划等国家和地方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协调推进电能替代改造工程,推动电能替代用电需求与电力规划建设相匹配。不断完善电能替代项目报装接电“绿色通道”服务,电网企业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增电能替代项目红线外供配电设施的投资建设,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将电能替代作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举措,推动电能替代与现有“双碳”方案有效衔接。
(三)加大政策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电能替代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拓宽电能替代项目融资渠道。统筹现有财政资金引导清洁互动的电能替代项目普及应用,对于符合条件的电能替代项目给予支持。鼓励各地结合自身情况针对电能替代项目制定财政专项补贴措施和补贴标准。
(四)完善价格和市场机制
落实峰谷电价和分布式能源站用电价格政策,引导具有蓄能特性的电能替代项目参与削峰填谷,鼓励分布式能源站与储能(蓄能)设施协同运用。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经营主体进一步优化电动汽车服务费价格体系,制定具有市场可推广性的电动汽车服务价格套餐,促进提升全社会电动汽车保有量和充电电量。鼓励港口岸电建设运营主体积极实施岸电使用服务费优惠,实现船舶使用岸电综合成本(电费和服务费)原则上不高于燃油发电成本。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设备租赁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电能替代。
(五)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网络、媒体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电能替代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电能替代的经济社会效益,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建成一批有创新、有特色的电能替代示范区和典型项目,及时开展成果展示,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凝聚社会共识,营造电能替代良好的发展氛围。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宿迁市商务局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