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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来源:汉中市生态环境局2023/11/3 14:09:2966
导读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对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管理计划备案、电子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相关法规标准落实等情况全面梳理,及时查漏补缺。
  为深入贯彻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涉危废企业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指导企业及时按要求完成危险废物标识标志更换。
 
  要求涉危废企业按照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及时更换危险废物标签、贮存分区标志以及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定期检查危险废物标识标志是否填写完整、有无脱落、破损和脏污等影响信息识别的情形。在今后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中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对未按要求设置标识标志、实行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要求。
 
  要求企业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及时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填报生产经营报表,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在陕西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内录入电子台账,确保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数据信息一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年产废量大于1吨的企业,在危险废物转移时应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统一编号的危险物电子转移联单,实现危险废物转移全过程可监管、可追溯。
 
  三是要求企业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文件要求各企业对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管理计划备案、电子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相关法规标准落实等情况全面梳理,及时查漏补缺,对照危险危废规范化管理相关要求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转运等环节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原标题:汉中: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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