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30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辽宁省:DB21/T 3834.3-2023《农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第3部分:水稻
除芒机》,该地方标准于2023年10月30日开始实施。
该标准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由辽宁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规定了水稻除芒机的术语和定义、作业条件、性能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适用于水稻种子除芒机的作业质量评定。
【作业条件】
除芒机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并调试到正常作业状态。
作业电压应在额定电压±5 %范围内。
原料种子含水率应≤13 %。
作业质量要求:水稻除芒机作业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测准备:
作业质量检测前机具应空转运行30 min,然后将生产率调整至设计值,机具进入稳定工作状态后,进行检测。检测用仪器、设备、量具,试验前应经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取样方法:
在喂料口中随机逐层分时段取3次样品,每次不少于1kg,用于原料带芒种子含水率的测定,并取3次测试结果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
在排料口分3次接取样品,每次取样时间不少于30 s,每次取样间隔时间不少于15 min,用于生产率、除芒率、破损率、除芒后种子净度、损失率、除芒后种子温度的测定。
【作业指标的测定】
生产率的测定
对排料口采集的样品分别称其质量,生产率按式(1)计算,并取3次测试结果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
除芒率的测定:对排料口采集的样品,按照GB/T 3543.2-1995中的四分法取不小于50 g的分样,再将分样中的带芒种子、不带芒种子分离出来数粒数,按式(2)计算除芒率,并取3次测试结果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破损率的测定:对排料口采集的样品,按照GB/T 3543.2-1995中的四分法取不小于50 g的分样,将分样中的破损种子、完整种子分离出来并称其质量,按式(3)计算除芒后种子破损率,并取3次测试结果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点击下方下载完整标准文本,查看详细测算公式。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地方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