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器具是百姓的生活必需品,也是餐饮企业生产经营的必要工具。近期,广西市场监管局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销售领域的燃气器具产品进行重点监督抽查,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主要有哪些产品不合格吧!
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覆盖广西14个设区市,涉及家用燃气灶、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等5种产品399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28批次,总体不合格率7%。主要不合格产品有:
1.家用燃气灶
抽查81家销售者的83批次产品,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1.2%。重点对产品的气密性、燃烧工况、温升、熄火保护装置、油温过热控制装置、一般结构、使用交流电源灶具结构的特殊要求、标志、包装等9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包装。
2.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抽查95家销售者的120批次产品,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1.7%。重点对产品的材料及结构、安全装置结构要求、燃气系统气密性、燃烧工况、热水性能、铭牌、安全注意事项、包装、标识等9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燃烧工况、热水性能、包装。
3.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抽查32家销售者的40批次产品,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5%。重点对产品的跌落试验、报警动作值试验、方位试验、报警重复性试验、绝缘电阻试验、电气强度试验、高温(运行)试验、低温(运行)试验、恒定湿热(运行)试验、外观检查、标志等11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跌落试验、报警动作值试验、方位试验、报警重复性试验、标志。
4.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抽查40家销售者的48批次产品,不合格23批次,不合格率47.9%。重点对产品的结构、外观、气密性、关闭压力、出口压力、耐腐蚀性、标志、警示和使用说明书等8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结构、耐腐蚀性、关闭压力、出口压力、标志。
不合格企业名单
燃气器具消费提示
上述不合格产品中,有你使用的产品吗?
你知道哪些产品是安全的吗?
让我们来看看
如何正确选购和使用安全的燃气器具吧!
1.商用燃气灶具
商用燃气灶具须有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导管用螺纹连接。
2.家用燃气灶具
购买家用燃气灶具时要做到“三看”。
一看熄火保护装置。
二看产品CCC认证标志,且铭牌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使用燃气类别、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执行标准、额定燃气供气压力等信息。
三看燃气导管结构。当家用燃气灶具的燃气导管采用软管接头时,应采用“宝塔头”结构,燃气导管结构不合格,可能导致燃气管脱落、漏气等风险。
3.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俗称
减压阀、调压阀,不得带有可调节功能,出口为软管接头(“宝塔头”)时,应在进口侧或出口侧设置过流切断安全装置。
4.家用燃气软管
用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用的软管分为:非金属(橡胶、塑料、橡塑复合、带金属包覆)软管和金属软管。
购买家用燃气软管应注意查看标识内容是否完整,标识应包括以下信息: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执行标准、使用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