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6月7日,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上要求全省利用“十四五”期间最后三年时间,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全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稳定向好,并亲自安排部署了11项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围绕省政府主要领导安排的11项工作,编制印发了《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省政府要求各省辖市细化实施方案,抓好组织落实,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对相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在充分征求市直各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形成了《郑州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报批稿)。
二、起草过程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反复对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进行学习,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守牢法律法规、环保标准、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个底线”,依据《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明确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进一步细化完善重点任务措施。先后向市直单位和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征求了两次意见,对所征求的意见充分进行研究讨论,部分采纳融入行动计划中,并对意见建议吸纳情况向有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反馈,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
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守牢法律法规、环保标准、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个底线”,严把准入、执法、督察问责“三个关口”,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郑州。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浓度达到4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6.5%,重污染天比例不高于1.2%;国省市控断面稳定达标,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县级城市、县级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郑州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郑州建设取得新成效。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制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突出抓好:城市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推进空气质量排名进位;交通运输清洁行动,大力推广
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转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优化煤电项目布局、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工业行业升级改造行动,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黑臭水体消除行动,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提升城乡污水处理成效;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建设黄河流域美丽幸福河湖示范段、加强重点河湖保护治理、推进矿山生态保护治理;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行动,加强南水北调水环境保护;农业绿色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农业节水和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强化扬尘综合管控、强化分散燃煤污染治理、强化露天焚烧综合治理、持续加强烟花爆竹污染管控、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提升监测监控能力、持续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和巩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
“十大行动”、26项工作内容。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加强监督问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全民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解 读 人:尚重阳
联系电话:0371-67122253
原标题:《郑州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