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以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关于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目前,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果。这项工作正处于创新探索阶段,急需基于已有的实践广泛交流借鉴。为此,现特以国内外“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典型案例”为主题陆续发布,供交流借鉴。
一、基本情况
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以煤为原料生产200万吨/年甲醇,进一步加工生产70万吨/年烯烃,另外自现有工程获得16.6万吨/年液体丙烯,最终生产35万吨/年聚乙烯、55万吨/年聚丙烯。
二、技术探索
该项目作为扩建项目,分别核算了现有工程、扩建项目以及扩建项目实施后全厂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时分析出建设项目部分低温甲醇洗装置
洗涤塔尾气产生的直接排放和空分装置大型
压缩机等用电设备产生间接排放,分别占全厂碳排放量的72%和18%(总量按未采取50万吨/年CCUS碳减排措施计)。此外,该项目还构建了分工序(包括主体工程、公辅工程、项目总体)基于单位产品的污染物与二氧化碳协同管控指标体系表。
三、工作亮点
该项目通过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推动实行了一系列可行的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措施。一是源头减碳,气化采用节能的半废锅流程,空分装置大型压缩机透平全部由蒸汽驱改为电驱,取消燃煤锅炉,每年可减少CO2排放量53.43万吨。同时,每年还可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为155.9吨、222.4吨和46.55吨;二是工艺过程减碳,工业场区建设52MWp分布式光伏项目,植入“绿电”制氢耦合,每年减少CO2排放量6.61万吨。三是末端减碳,将低温甲醇洗高浓度CO2尾气实施捕集利用,可实现年CO2减排100万吨。(分两期实施,每期50万吨/年)。此外,环境影响评价还推动该项目对气化导炉废气、硫回收焚烧尾气、以及聚烯烃有机废气等污染治理措施开展了基于碳排放量最低的方案比选,筛选出了低碳节能的污染治理方案。
四、评价成效
该项目通过分工序的减污降碳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结合推动源头、过程和末端的全过程减污降碳示范措施的应用,大幅度降低了项目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经核算,该项目碳排放水平为6.03吨CO2/吨烯烃,达到了《现代煤化工行业碳排放基准》(T/CCECTA 0104-2023)中1级领先水平(≤7.1吨CO2/吨烯烃)。
专家点评
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积极探索创新二氧化碳排放源强核算方法。同时,该项目构建了分工序的减污降碳评价指标体系,梳理了二氧化碳排放量及减排潜力的分布情况,针对性提出了可量化的减污降碳技术示范清单,并通过推动上述技术示范清单的应用,使本项目二氧化碳排放水平达到行业标杆水平,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在源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作用。
供稿 |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编辑 | 宋祥
审核 | 秦超
原标题: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典型案例⑩: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