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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严控挥发性有机物,禁止生产有机溶剂型涂料、胶粘剂产品

来源:环保在线编辑:小易2023/10/21 8:47:03127
导读
近日,北京市市监局近日再下达通告,要求严格执行《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禁止生产有机溶剂型涂料、胶粘剂产品。
  作为PM2.5与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正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其主要生成渠道之一——建筑涂料及胶粘剂行业也面临愈发严格的限排标准。2022年10月1日,北京市地方强制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 1983—2022)(下称《标准》)正式生效,旨在从各个环节减少建筑源挥发性有机物。
 
  北京市市监局近日再下达通告,要求严格执行相关限值管理。重申:
 
  禁止生产有机溶剂型涂料、胶粘剂产品;对投入销售的产品进行VOCs含量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在最小销售包装标志、产品说明书上明示执行该标准并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销售;不得采购、销售来源不明、VOCs含量不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上述《标准》的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产品。
 
  对于建筑类涂料产品,《标准》与原版相比,共计规定了19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指标,新增9项指标(效应颜料类外墙涂料1项、水性装饰板涂料1项、热熔型防水涂料1项、防水涂料“其他”1项、地坪涂料“其他”1项、无溶剂型建筑防腐涂料1项、防火涂料2项);删除了1项指标(溶剂型地坪涂料),提高了3项指标(内墙涂料1项、外墙涂料1项、反应性防水涂料1项);保持7项指标不变。


 

  对于建筑胶粘剂产品,《标准》共计规定了20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指标。与原标准相比,新增了5项指标(溶剂型2项、本体型3项),提高了12项指标(溶剂型3项、水基型7项、本体型2项),保持3项指标不变(本体型3项)。

 
  自2020年开始,以《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为依据,全国范围内陆续展开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其中,“京津冀地区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被作为重点之一。不过从通告北京来看,《标准》的施行却未必顺利,比国标更严格的要求也让区域内溶剂型涂料企业倍感压力。此次“紧箍咒”再起,无疑又将进一步加速其推出,以扫清北京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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