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生态环境部发布10月下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0/18 8:34:58109
导读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10月下半月,全国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长三角区域及西北区域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
  2023年10月16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央气象台、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东北、华南、西南、西北、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和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10月下半月(16—31日)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
 
  10月下半月,全国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长三角区域及西北区域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其中,17—18日,京津冀及周边区域中南部城市可能出现PM2.5中度污染,部分城市短时可达重度污染;22—26日,京津冀及周边区域中南部城市可能出现PM2.5中度污染;27—29日,辽宁局地可能出现中度污染;受沙尘天气影响,新疆地区东疆和南疆城市17—19日、25—27日部分时段可能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
 
  京津冀及周边区域:10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中南部城市部分时段可能出现中度污染,短时可达重度污染。其中,16—18日,区域受高压脊区控制,地面处于高压后部,受偏南风影响,中南部可能出现PM2.5轻度污染,部分城市17—18日可能出现中度污染,短时可达重度污染;22—26日,区域受平直气流控制,中层温度回升,地面偏南风,区域中南部可能出现轻至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北京市:10月下半月,空气质量总体以优良为主。其中,17—18日、24—26日,受低压、高湿不利扩散条件影响,可能发生2~3次轻至中度污染过程,其余时段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
 
  长三角区域:10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其中,17—18日,区域位于高压后部,沿海地区优良,中北部内陆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19—20日,受冷空气影响,中北部整体为良至轻度污染,南部以良为主;21—28日,区域位于高压后部,整体优良,北部内陆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29—30日,受新一轮冷空气影响,区域整体为良至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O3或PM2.5。
 
  苏皖鲁豫交界:10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其中,17日,区域受偏南气流影响,整体为良至轻度污染;18—19日,受冷空气影响,区域整体为良至轻度污染;20—28日,区域位于高压底部,扩散条件一般,整体以良为主,局地轻度污染;29—30日,受新一轮冷空气影响,区域整体为良至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O3或PM2.5。
 
  汾渭平原:10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其中,18—20日、28—29日,区域大部受冷空气和降水影响,扩散和湿清除条件较好,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其余时段受弱气压场影响,扩散条件有所转差,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或PM10。
 
  东北区域:10月下半月,区域受多轮冷空气过程影响,整体扩散条件较好,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局地可能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其中,17日、22—23日辽宁大部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局地可能出现轻度污染;27—29日辽宁大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局地可能出现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或O3。
 
  华南区域:10月下半月,区域总体大气扩散和湿清除条件较好,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其中,16—17日,广东中西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16—18日,湖北东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O3。
 
  西南区域:10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其中,16—24日,受冷空气及降水影响,区域大部以优良为主;25—27日,区域大部以优良为主,四川盆地个别城市部分时段可能出现轻度污染;28—31日,受冷空气影响,区域大部以优良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
 
  西北区域:10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局地可能出现轻度污染。其中,16—19日,区域受高空槽东移影响,甘肃和宁夏局地及内蒙古西部受地面大风影响,自西向东可能出现一次沙尘天气,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20—24日,大气扩散条件一般,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为主,陕西关中地区和宁夏北部地区可能出现轻度污染;25—29日,受新一轮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其中内蒙古西部、甘肃和宁夏大部受地面大风影响,可能出现沙尘天气,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30—31日,区域大部受高空平直气流影响,扩散条件有所转差,空气质量以良为主,陕西关中地区可能出现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或PM10。新疆地区北疆北部和天山北坡城市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东疆和南疆城市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受沙尘影响,部分时段可能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10或O3。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发布10月下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