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158号(资源环境类147号)提案答复的函
胡仲军、王元青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面临的问题及利用的提案》收悉。经商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是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我部会同相关部门,从构建政策标准体系、提升工艺技术水平、推动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大扶持力度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构建政策标准体系。出台《“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将资源利用循环化转型作为工业绿色转型任务之一,实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工程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建立完善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围绕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研究出台近千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标准宣贯应用和规范引领。
(二)提升工艺技术水平。支持企业围绕大宗工业固废高值化利用、复杂难用固废规模化利用等开展技术攻关,持续遴选发布《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发布供需对接指南,加大钢渣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等先进技术推广力度。
(三)推动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发展。着力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在全国累计培育60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以基地为抓手,引导综合利用产业依据区域产废特点,差异化布局、集群化发展。积极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依托区域产业资源和市场优势,着力构建跨地区跨产业循环链接、耦合共生的绿色化高值化综合利用产业体系。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指导相关城市做好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最终处置等相关工作。
(四)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信贷投放,推动企业提升资源利用水平。推动相关部门修订《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对使用磷石膏、粉煤灰、煤矸石、电石渣等工业固废生产建筑材料、充填材料等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同时,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有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部赞同你们提出的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出台鼓励固体废物资源化政策等建议。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深入落实《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技术创新为引领,
大力推动重点行业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规模化高效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促进工业资源协同利用,着力提升工业资源利用效率。指导相关地区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二)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推动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标准研究,加快制修订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评价、检测等方面的标准,强化上游产废与下游用废之间的标准衔接,持续强化标准宣贯推广和企业对标达标。
(三)提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持续更新发布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加强供需对接,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领域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优化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深化产融合作,充分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各类金融工具,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010-68205338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