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坚持“四个突出、四个强化”,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为“天府粮仓”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一、突出要素支撑,强化基础保障。严格落实农检机构“五有” “五不”要求,强职能、增投入,强化支撑。一是配置先进设备。市级检测中心配备了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等离子体质谱仪等大型精密仪器,2023年争取省、市财政资金260万元,购置专用设备,提升营养品质专业化检测能力;县级检测机构全部配备气相、液相、原子吸收等农兽残检测设备;146个乡镇、街道办全部配备农残速测仪,苍溪县31个乡镇配备兽残速测仪。二是保障人员编制。市级检测中心在岗人员15人,研究生学历占比25%,高级职称占比50%,2023年新招聘研究生1名,新评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3名 ;县级检测机构在岗专业人员均在5人以上,中级职称人员占比40%以上。三是夯实乡镇基础。制定乡镇“一图二书三员四定八项制度”(产业分布图,责任书和承诺书,监管员、协管员、检测员,定职责、定区域、定任务、定考核,目标考核等八项制度);制定村级“四个一”(一间房、一个人、一组设备、一套制度)阵地建设规范;90%乡镇购置了胶体金速测卡,实现禁限用农药和常规农药快检技术升级。
二、突出管理培训,强化能力提升。一是健全县乡实训机制。依托市级检测中心,每年开展县级农产品质检人员实训,每次实训25人以上,每人不少于10天,并对乡镇检测人员开展集中轮训。二是建立定点联系机制。由1名市级检测中心技术骨干定点联系1个县级检测机构,从体系建立、技术培训、日常检测等方面开展指导,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三是持续开展技能竞赛。连续举办六届市级检测技能竞赛,49名县、乡和企业农检人员获市级表彰,其中3人获市“五一劳动奖章”。四是切实加强机构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场监管局每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将市、县级农检机构全部纳入抽查范畴。组织市、县级农检机构参加省级能力验证,连续3年均一次性通过。
三、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测抽检实效。一是统筹编制抽检方案。采取县级交叉抽检、市级复检确认,统筹实施全市农产品检测工作,确保监测方案合理、抽检过程合规、检测结果准确。二是突出重点品种。将黄鳝、泥鳅、牛蛙、肉兔等风险较大的品种纳入“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重要内容。三是科学设置监测参数。2023年农药残留风险监测参数76项,新增16项;兽残监测参数保持10大类49项。监督抽查农残参数41项,新增2项;兽残参数8大类21项,新增1项。四是扩大抽检主体范围。将规模主体、小农户、农业园区、收储运环节等纳入抽检范围。围绕豇豆农残攻坚治理行动,对401家建档立卡主体开展定量抽检208批次,定性速测451批次;开展豇豆全链条监督抽查93批次,流通环节检出不合格样品3个,全部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四、突出结果应用,强化技术保障。一是建立结果会商制度。将监测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和县区党政一把手个人履职报告,每季度召开风险分析会商会,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二是建立直报系统。市县检测结果全部纳入数据管理系统管理,做到随检随报,并将系统延伸到乡镇,实现农兽残、“瘦肉精”等快检数据在线管理、动态掌握。三是强化检管联动。2023年上半年,全市风险监测抽检样品2587个,速测72826个,发现问题17起,将监测不合格的6家主体全部纳入市级重点监控名单,实施两年跟踪监测;监督抽查农产品162批次,查处不合格产品1个。将小散农户纳入执法监管,如对旺苍县农户李某某销售不合格水产品罚款600元。四是完善结果通报。明确检测结果告知的主体、方式和时限,做到即抽、即检、即报告、即处置。2023年上半年,印发通报和公告5期,结果通知单4510份,助力主体开具合格证,带证上市农产品2.11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