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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部门发文!云南省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将达60%

来源:环保在线编辑:康康2023/9/26 14:22:59160
导读
近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六项工作任务。
  近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了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行动、补齐城乡垃圾污水治理短板、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环境整治、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创新城乡社会健康治理模式等六项工作任务。
 
  其中,针对污水处理,《方案》明确,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建设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加快修复更新老旧管网,因地制宜稳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快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提升建制镇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推动处理能力向乡村延伸。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开展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探索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加强污水收集、处理、消毒等关键环节运行管理,提升监测能力,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推广实施“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整县推进为主要路径,推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
 
  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方案》要求研究制定云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建设,合理布局建设收集点、收集站、中转压缩站等设施。积极争取国家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短板。鼓励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或就近处理等模式,推动设施覆盖范围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提高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持续开展,分类系统建立健全,设施处理结构进一步优化,焚烧能力占比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65%左右,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
 
  此外,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提出,全面清理村庄陈年垃圾、沟塘河渠、畜禽粪污,全面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摆及残垣断壁等,加强杆线序化处置,大力创建美丽庭院,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扎实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科学调整种植结构,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农村卫生户厕和公厕改造建设,严把质量关口,协同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厕所问题排查整改,深入开展农村改厕技术服务和农村公厕管护提升专项行动。到2025年,全省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由68%提高到78%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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