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打造“3公里充电服务圈”!宁夏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

来源:环保在线编辑:康康2023/9/16 8:48:26156
导读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自治区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区充电基础设施规模达到公共充电站500座、换电站7座、公共充电桩3000台。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两旺,与其配套的充电桩也一直受到持续关注。相关数据显示,今年前七个月,我国充电基础设施的增量已达到2021年全年增量的1.8倍。截至今年7月,我国换电站保有量达2675座,超过2022年保有量的1.3倍。
 
  即便如此,对于普通人来说,“里程焦虑”仍然普遍存在。
 
  近年来,无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都加快了充电设施建设。2023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近日印发的《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也强调,鼓励各地科学预测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做好城市及周边县乡村公共充电网络布局规划。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自治区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区充电基础设施规模达到公共充电站500座、换电站7座、公共充电桩3000台,初步建成覆盖面广、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努力建设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
 
  高速公路及服务区:100%覆盖
 
  《方案》提出,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新建、改扩建服务区时优先预留一定的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服务区充(换)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总数的10%。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到2025年,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服务区至少建成充电桩100台,形成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100%覆盖的城际充电网络。
 
  居住区:新建区域固定车位100%建设
 
  居住区管理单位应积极协助业主安装充电基础设施,依规提供有关图纸资料。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业主,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区管理单位统一提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服务。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建设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围。到2025年,居住区至少建成充电站150座、充电桩550台,银川市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40%以上,其余地级市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20%以上;到2027年,全区各地级市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均达到50%以上。
 
  中心城区:3公里充电圈
 
  《方案》明确,以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突出城市居住区、办公区、商业中心等区域,推动城市充电网络从中心城区向城市建成区边界、从优先发展区域向其他区域有序延伸,打造城市“3公里充电服务圈”。办公区和商业中心等城市专用和公用区域因地制宜布局建设快慢结合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到2025年,城市区域至少建成充电站300座、充电桩2650台,银川市城区基本形成“3公里充电服务圈”,其他地级市加快建设“3公里充电服务圈”;到2027年,全区各地级市建成以“3公里充电服务圈”为支撑的城市充电服务网络。
 
  农村地区:争取“县县全覆盖”
 
  各地结合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有序推进农村地区充电网络建设。到2025年,农村地区至少建成充电站150座、充电桩250台,争取实现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重点乡全覆盖”;到2027年,农村地区充电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形成。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