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法院建设智慧化便捷利民好帮手

来源:智慧城市网整理2023/7/4 14:01:5279
导读
万物互联的时代,各行各业搭上智慧化的列车。小到智能芯片大到无人机驾驶,在科技的助推下,法院也逐渐实行智慧化的办公模式,本文列举了具体城市的法院智慧化建设,在智慧化的加持下,法院是如何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的
  【智慧城市网 企业关注】万物互联的时代,各行各业搭上智慧化的列车。小到智能芯片大到无人机驾驶,在科技的助推下,法院也逐渐实行智慧化的办公模式,本文列举了具体城市的法院智慧化建设,在智慧化的加持下,法院是如何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的
 
  一、内蒙古高院组织全区三级法院针对“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开展视频培训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区三级法院针对“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开展视频培训。培训围绕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的新版功能进行详细的讲解与演示。同时,在测试环境对阅卷通知、换押、开庭通知等流程节点进行操作演示,使干警们更加深入的了解平台全貌及操作流程。下一步,内蒙古高院将根据干警日常使用遇到的问题,按需及时组织培训,加强干警的操作技能,提高应用深度,强化应用实效。
 
  二、上海高院构建“1+6+X”工作体系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构建新时代上海法院队伍建设现代化“1+6+X”工作体系。该体系着眼于数字赋能,将队伍建设的数字化融入城市的数字化转型,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队伍建设工作深度融合。下一步,上海法院将加强对“人、案、事”的数据耦合共享,借助大数据,推动现有数据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建立横向贯通、纵向一体的“上海法院数字政工云平台”,将干部人事、法院人才、智慧党建、教育培训、法院文化、表彰奖励、绩效考核、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模块高度集成,推进政工事务“一平台通办”、全程数据留痕。
 
  三、天津高院上线新型裁量辅助工具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上线新型裁量辅助工具。据介绍,该款裁量辅助工具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和计算数据,除具备利息计算、诉讼费计算等基本功能外,还可分期分段计算利息、执行迟延履行金,辅助计算多笔债权债务同时发生时的现金流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达到提升审判质效、减少时间成本的效果。(天津高院官方公众号)
 
  四、绍兴法院构建全流程数字化破产办案新模式
 
  绍兴中院通过数字化改革提高破产办理效率,挽救陷入困境的企业,最大程度确保破产企业生产不停、职工不散,前端化处置矛盾和风险点;推动府院联动机制进入破产立法视野的需要,在绍兴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府院破产审判数字化联动机制的共性、特性,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有助于推动破产程序中府院联动运行规则的完善。绍兴中院进一步借助数字化改革,探索新的破产办理机制,用数字赋能破产业务,助力破产审判实现突破性发展。
 
  五、苏州相城法院“数智”赋能治理 着力护航数字经济发展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相城区关于打造“数字化发展第一区”的战略部署,以基层治理司法指数等数字化手段为抓手,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
 
  苏州市相继成立知识产权法庭、破产法庭、国际商事法庭及劳动法庭,共同为数字经济企业提供专业高质的司法服务。该院自主研发相企云涉数字经济企业在线服务平台,在法院和企业之间建立常态化双向在线沟通机制,对企业的在线提问及时作出专业解答并快速反馈,“一对一”满足企业个性化司法需求。
 
  六、许昌魏都法院:智慧法院赋能“数字正义” 创新发力助推执行加速
 
  执行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是整个司法程序的关键一环。近年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大力探索推进执行智能化应用,构建现代化执行工作体系,创新促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数字红利”,感受新时代“数字正义”。魏都法院创造性构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平台,通过卷宗管理中心的节点可视化监管系统,实现以“卷”管“案”新型执行工作模式。该系统可对主要的财产和采取的措施进行强制录入监管,真正实现对案对事的监管。
 
  结语:法院在智慧化的赋能之下,不断创新法院办公方式,提高办公效率,人民群众办事更便捷,智慧法院值得进一步推广。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