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网 补贴动态】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2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为更大范围、更大规模、更高水平实施轮作休耕,协调推进绿色种植、农产品生产动态调节、农业生态综合治理,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关于补助管理的具体内容摘要如下:
补助管理——
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休耕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轮作为150元/亩,休耕为500元/亩,用于补贴农户原有作物种植收益和土地管护投入。坚决杜绝项目资金挪作他用,特别是不能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修建楼堂管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等支出。对虚报面积,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轮作休耕补助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补助方式:在补助方式上,可以补现金、可以补实物,也可以购买社会化服务,提高试点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鼓励发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承担轮作休耕任务的耕地属于土地流转的,补助资金要发给流转经营户,而非土地承包户。乡村要与承担轮作休耕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户签订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轮作休耕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协议文本存档备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回轮作休耕补助资金:一是擅自调整轮作作物的。二是未签订轮作休耕协议的。三是未按照协议约定种植作物的。四是将轮作休耕补助兑付给土地承包户,而非流转经营户的。五是轮作休耕补助档案不健全的。
补助程序: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概括为“农户申报、核实公示、乡镇复核、核实认定、二次公示、发放补助”。
——农户申报。农户自愿申请,向村委会据实申报符合条件的轮作休耕补助面积。
——核实公示。村两委组织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轮作品种、轮作面积、休耕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复核。乡(镇)组织对村级上报的轮作休耕补助面积开展实地复核,无误后,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核实认定。
——核实认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纪检监察、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对乡镇复核后的轮作休耕补助面积进行实地核实。
——二次公示。县(市、区)核定无误后,委托村级在村委会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轮作补助面积、轮作品种、补助金额、休耕补助面积、补助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发放补助。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轮作休耕补助面积基础数据和补助发放清单,并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要按照分户清册向农民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由各地组织补贴资金发放,明确补助资金为“轮作休耕资金”。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