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总站〔202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农机试验鉴定站(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强弱项,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助力春耕生产,加快提高单产、提升产能,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的工作部署,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和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下简称“农机3·15”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提质强农护农,助力春管春耕。推进先进农机创制应用,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和作业质量,维护农民利益。做好春管春耕农机服务保障工作,发挥机械化增产减损、节本增效和引领驱动作用。
二、活动安排
3月15日上午,全国“农机3·15”活动在山西省太原市主会场和山东省临沂市分会场举办启动仪式。总站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开设“农机3·15”专栏,围绕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补短板、农机质量监管等政策法规,提高单产、提升产能技术应用和农机质量投诉服务等内容,与《中国农机化》《中国农机化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同步开展宣传。
各省(区、市)可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统一主题、统一标志,可采用发放资料、投诉咨询、发起倡议、组织机具展演、下田入棚等贴近农民的服务形式,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全国“农机3·15”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强农护农的重要性,以保障春耕春管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工作措施,积极指导市县组织开展好“农机3·15”活动。
(二)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将活动向基层延伸,扩大活动效果。以“农机3·15”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农机化政策宣传,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扎实开展在用农机质量调查,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三)注重活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智能农机装备、质量监管政策、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和粮食作物机收减损技术。积极组织农机企业参与“提质强农护农,助力春管春耕”倡议活动,促进农民依法购机用机,增强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农机化质量提升和依法维护农机用户权益营造良好氛围。
(四)及时做好总结。各地要将活动总结纳入整体工作计划,提前部署,统筹安排,全力推进,及时总结。请于4月5日前将本省(区、市)活动总结材料和《本省(区、市)2023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送总站。
联系方式: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质量监测处 温旭歌、陈谦、彭彬;
联系电话:010-59199031、59199160;
电子邮箱:jdznj315@163.com。
附件:《本省(区、市)2023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