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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促进浙江省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经信厅2023/1/30 15:27:32191
导读
纺织产业是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和重要民生产业,也是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关于促进浙江省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
 
关于促进浙江省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纺织产业是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和重要民生产业,也是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坚持以稳保调、以调促稳,不断提升我省纺织产业创新创意设计能力、数字化智造水平、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品牌品质国际影响力和国潮国风融合发展水平,促进纺织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推动我省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我省纺织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超过1.2万亿元,化纤、印染、服装等重点领域国内领先地位更加巩固,高端羊毛(绒)、丝绸等传统优势产业持续提质增效,产业用纺织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突破引领,在全球纺织产业网络中的领先优势进一步增强,努力把浙江打造成纺织产业输出数字化转型成果的先进制造地,促进共同富裕和高品质就业的引领示范地,汇集全球纺织产业高端要素的资源集聚地,引领国内纺织产业深度参与国际竞争的创新策源地,拥有时尚话语权的品牌集萃地。
 
  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产业链控制力强的头部企业加速落户,在地总部复合功能更加完备,高端要素集聚运筹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培育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知名龙头企业10家。
 
  创新引领实现新突破。突破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涌现一批高质量产业化创新成果。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达到主营业务收入3.5%,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成本下降4%左右。
 
  数字转型铸就新动能。企业数字化向集成应用、创新应用更高水平发展,集群资源在线化、产能柔性化和产业链协同化能力显著提升,数字化转型的制度性成果加快涌现。到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40%。
 
  品牌建设创造新价值。高端名品、优质名企、一流名家等品牌支撑要素加速聚集,品牌贡献率明显提高。到2025年,培育具有全球时尚话语权的国际品牌10个,形成科技创新能力高、时尚消费引领力强的优质品牌30个以上。
 
  改善民生做出新贡献。持续创造准入门槛适宜、发展前景良好的就业岗位,产业创新带动间接就业吸纳能力不断提升。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助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0万元/人。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世界级先进纺织集群
 
  1.稳步推进产业合理布局。推进杭州、宁波、温州创意设计、数字时尚与品牌建设,增强高端资源配置能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时尚策源地和品牌集聚地。发挥杭州、嘉兴、绍兴、湖州、金华、台州等地纺织原材料及辅料、印染织造、产品研制、设备制造等产业链配套优势,提高协同制造和绿色制造能力,建设国际一流的纺织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杭州、嘉兴、绍兴、宁波等地区具有引领我省纺织产业发展能力的集群创建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和协同区,鼓励萧山、柯桥、桐乡等建设高成长性百亿级“新星”产业群,支持柯桥建设国际纺都。持续深化产业共建,引导纺织产业在省内梯度有序转移。到2025年,培育纺织产业营业收入1200亿以上的县(市、区)3个、500亿以上的县(市、区)6个、100亿以上的县(市、区)25个。(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动产业链优化提升。加快打造现代纺织标志性产业链,滚动编制纺织产业及细分领域产业链全景图。聚焦产业链创意设计、高性能纤维、高端面料、环保染整工艺、高附加值产业用纺织品等薄弱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纺织领域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开展“浙里智造供(购)全球”系列服务活动,提升纺织全产业链柔性快反能力。到2025年,实施强链补链和制造业重大项目6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3.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做强世界级领军企业,迭代实施新一轮“雄鹰行动”,深化“凤凰行动”,支持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集成创新能力的领军企业。做优链主企业,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和“链主”伙伴企业,完善供应链关键配套体系。做精“专精特新”企业,持续深化“小升规”“雏鹰行动”和单项冠军培育。到2025年,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8家、雄鹰企业12家、单项冠军企业20家、省级“隐形冠军”企业15家、上市企业70家。(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强化创新创意联动,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
 
  4.提升创新平台能级。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构建定位清晰、层次分明、有机衔接的纺织产业创新平台体系,高质量谋划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意设计园区(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创意平台。推进浙江省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浙江先进印染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积极争取纺织领域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在浙布局落地。到2025年,建设省级以上创新平台30个。(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5.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纤维新材料、纺织绿色制造技术、先进纺织制成品、纺织智能制造及关键装备等领域研发创新,补齐产业链短板技术。推进碳纤维、对位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技术攻关与规模化生产,填补产业链尖端技术空白。加快高性能非织造成套设备、先进涂层与少(无)水染色技术等科技项目攻关,实施一批纺织产业领域“尖兵”“领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6.提升创意设计能力。推动服装面料底层数据库、人体模型数据库建设和服装号型标准制定,推广基于三维模型的产品设计与虚拟仿真、快速成型等国产自主智能化设计软件。大力支持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宋韵国潮等浙江特色、当代美学及流行趋势的创意设计,谋划举办相关创新创意大赛和活动。加强杭州、宁波、温州、绍兴等地区与国际时尚策源地的交流合作与资源对接,鼓励龙头骨干企业与国际知名设计公司、顶级设计师开展合作,设立国际创意设计研发机构。到2025年,引进培育300个知名独立设计师及品牌工作室。(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三)持续深化数智赋能,推动产业链供应链重塑
 
  7.加快构建新智造体系。加快推进纺织细分领域行业产业大脑建设,迭代升级数字供应链、设备云联、智能排产、数字诊断等核心应用场景,打造一批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数字化支撑平台。推进“未来工厂”创新突破,支持纺织企业加快5G、云计算、数字孪生等数字技术融合应用,提升柔性化定制生产和供应链高效协同能力。到2025年,建设行业产业大脑10个,纺织领域省级未来工厂10家、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60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50个。(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8.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造。厘清数字化改造问题清单和场景清单,开发集成一批“小而精”“模块化”“组合式”的解决方案和应用场景。以临平、象山、长兴、海宁、柯桥、兰溪等地为试点,重点推广易入门、低成本、短周期、可复制的轻量级数字化改造项目。到2025年,实现百亿元以上纺织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规模以上纺织企业数字化改造两个“全覆盖”,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40%。(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9.加强优质服务商培育。聚焦纺织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解决方案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纺织行业全链路数字化改造服务商,探索“点单式”服务模式,打造可供企业自主选择的服务商及服务模块“双菜单”,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链式”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应用。支持纺织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并开放数字化应用和工业互联网等平台,将数字化转型经验转化为标准化解决方案向行业企业辐射推广。(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四)加强品牌培育推广,树立纺织品质标杆地位
 
  10.推进区域及企业品牌建设。支持纺织行业优势品牌、老字号品牌、新锐品牌联动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中国文化特色、世界影响力的纺织品牌。加强品牌资源集聚能力建设,着力打造“杭州女装”“宁波男装”“温州休闲装”“织里童装”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品牌。积极培育纺织行业“浙江出口名牌”和“品质浙货”出口领军企业,鼓励企业以参股、并购等多种形式与国际设计机构、品牌运营机构、国际品牌企业合作。(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商务厅)
 
  11.塑造多元化品牌推广体系。支持纺织产业集群、园区建设电商直播基地和供应链选品中心,引入培育优质MCN(多渠道网络)机构。支持世界布商大会、中国服装科技大会等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发布推广平台,鼓励地方打响“杭州国际时尚周”“宁波时尚节”“温州国际时尚消费博览会”等推广活动知名度,打造中外时尚设计师集聚、时尚品牌首发、原创设计推广的金名片。(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经信厅)
 
  12.提升优质产品供给水平。深入实施“三品”战略,重点开发新型纺织纤维材料、功能性纺织品、智能纺织品、高附加值产业用纺织品。推动国内外标准认证衔接,鼓励纺织企业开展“品字标”“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有机认证和高端品质认证。支持有条件的纺织企业建设质量追溯体系,培育一批纺织领域“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企业、标准领跑者、“浙江制造精品”,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
 
  (五)精准助力市场开拓,推进更高层次合作与竞争
 
  13.优化国际贸易渠道。支持纺织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搭建跨境电商平台和独立站,推进产业带跨境电商建设,培育跨境电商自主品牌、自有渠道和自有客户群。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开展海外仓建设,扩大欧美市场海外仓布局,推进海外仓服务功能系统集成,创新“前展后仓”运营模式,实现线上撮合、线下展销、直播推介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经信厅)
 
  14.推进产业跨区域合作。引导纺织龙头企业扩大在中西部地区投资力度,支持纺织企业抓住RCEP机遇,加快推进跨区域产能合作和投资布局。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支持纺织企业将研发设计、高端制造、营销管理总部等环节留在省内,推动海外企业本地化,高水平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六)系统推进绿色转型,打通产业可持续发展路径
 
  15.推进行业低碳发展。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对标先进推动纺织领域碳达峰工作。鼓励化纤、印染、棉纺等行业实施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加快推广节能降碳技术和装备,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化能源管理系统。鼓励开展纺织行业碳核算方法、减排路线图、减排成本分析等标准及规范体系研究,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到2025年,纺织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3.4%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
 
  16.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支持纺织领域优势企业及重点园区列入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构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协同推进的绿色制造体系。支持纺织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搭建企业供应链绿色信息管理平台。加快构建废旧纺织品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定向回收、梯级利用和规范化处理。(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省时尚产业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形成纺织产业重大项目协调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合理谋划产业布局,统筹产业、科技等政策,形成政策支持合力推动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发展氛围。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席会议机制,压实地方工作责任,定期开展考核评价,明确目标任务,推进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落地。(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作用,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现代纺织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实施等。对纺织企业实行研发费用按规定加计扣除、基础研究投入按规定税前扣除并加计扣除等税费支持政策。指导金融机构推广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抵质押贷款和金融综合服务应用、“贷款码”应用,在供应链金融等领域实施金融创新,支持纺织行业转型升级和集聚提升。深化“授权、授信、尽职免责”三张清单金融服务机制,提升纺织企业贷款审批效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支持纺织行业内小微市场主体融资,融资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
 
  (三)完善资源要素供给体系。推动制定更具普适性的项目申报要求,支持纺织领域内能耗水平领先的企业申报重大产业项目等,合理保障项目用地、用能需求。持续深化天然气、电力体制改革,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及电力交易规则,构建强韧有力的能源供应体系。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推动校企全方位合作,完善纺织领域专业人才职称评价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能源局、省总工会)
 
  (四)优化营商发展环境。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增强对纺织产业品牌标识、面料科技、服装设计、工艺设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建立完善依法治理机制,加强对电商平台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低价倾销行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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