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取得较大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销号,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持续改善,但仍存在治理效果难保持、管护机制不完善、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缓慢等问题。
今年5月,住建部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
为此,江西省住建厅等6部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统筹谋划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系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稳步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行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等主要任务。
其中,对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意见》提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市、区)、各地示范类乡镇、“无废城市”建设地区的村庄要率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并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各地要根据农村特点和农民生活习惯,推广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法。
对于易腐垃圾,各地要加强易腐垃圾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协同推进易腐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县(市、区)应统筹共建共享一批区域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城镇周边村镇优先纳入城镇区域性处理设施;集镇或其他人口密集区域联村联镇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减少垃圾外运;其他农村地区鼓励采取符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就地就农的方式消减易腐垃圾。
对于可回收物,要建立以村级回收网点为基础、县域或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利用体系。推动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逐步向农村延伸,与环卫清运网络有效对接,积极实施“两网融合”。做好农村大件垃圾回收,实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鼓励利用农家超市、废品回收点、村集体闲置房屋等现有设施,建立具有积分兑换、以物易物或有偿回购功能的兑换超市或兼职回收点,探索低值可回收物的经济激励回收办法。
根据《方案》部署,到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各地基本建成设施设备完善、群众广泛参与、资金保障有力、运行管理长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并保持自然村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明显提高,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市、区)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总结和推广先行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其他县(市、区)结合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指导示范类乡镇按照建成时限在镇区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参照实施。加强易腐垃圾处理能力建设,以乡镇为单元,在有条件的地区共建共享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鼓励农村地区结合生产生活,就近就地就农开展易腐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