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普及是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的活动,是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2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
近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进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事业发展,以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双重动力推动创新型河北建设。
《若干措施》包括5部分20条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新时代科普能力建设。围绕提升优质科普资源供给,提高科普工作的影响力、感染力,提出了增强科普创作能力、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壮大科普人才队伍、提升科普信息化水平等4项举措。二是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围绕推动“两翼”和“同等重要”重要指示在河北落地落实,提出促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普化、发挥科普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充分调动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积极性、推动科普产业发展等4项举措。
三是广泛开展面向重点人群的科普工作。围绕科普工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农民科学素质等5项举措。四是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科普工作。围绕新时代科普工作重点,提出加强针对社会热点的科普工作、加强应急科普工作、加强网络科普工作、加强基层科普工作等4项举措。五是强化新时代科普工作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条件、健全长效机制等3项举措。
《若干措施》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载体,结合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加强科普功能。《若干措施》还提出要围绕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减灾深入开展农村科普活动。发挥农业创新驿站在新品种新技术开发、新成果转化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除此之外,《若干措施》提出,围绕绿色双碳、人工智能、基因编辑、精准医疗、量子科技、高速移动网络等公众关注度高的科技创新热点,组织权威专家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掌握科技解释权。
同时,《若干措施》明确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科协、学校和科研机构、企业、媒体的科普责任,强化协同联动和资源共享,推动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发展格局。每条措施都确定了责任单位、任务要求,做到能落地、可考核、见实效。
原标题:河北省: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