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黄河保护法即将进入三审二审稿提出多项修改意见

来源:环保在线2022/10/21 9:10:01127
导读
梳理立法进程能看到,草案共11章105条,二审稿提出了多项修改意见。
  2022年10月19日,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记者招待会,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左力透露,黄河保护法草案已经进行了两次审议,即将进入三审。
 
  是不是有了当初等土壤污染防治法心心念念的感觉,不妨来梳理一下黄河保护法的立法过程:
 
  2021年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黄河保护法(草案)。
 
  2021年12月20日,黄河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共11章105条,围绕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等规定了相应的制度措施。
 
  2022年6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关于黄河保护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进入二审。二审稿提出了以下修改方向:
 
  1、黄河流域省、自治区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省级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推进本行政区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
 
  2、增加黄河流域生态状况评估、土地荒漠化和沙化调查监测、水土流失调查监测制度
 
  3、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总体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与修复
 
  4、在河套平原区、内蒙古高原湖泊萎缩退化区、黄土高原土地沙化区、汾渭平原区等重点区域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5、确定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的管控指标应当进行科学论证,综合考虑水资源条件、气候状况、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生产生活用水状况等因素
 
  6、在禁渔期内禁止在黄河流域重点水域从事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
 
  7、黄河流域旅游活动应当避免破坏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
 
  8、增加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内容
 
  9、要求加强协同创新,推动关键性技术研究,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10、明确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与其他相关战略的实施
 
  11、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发展清洁能源
 
  12、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乡居民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资源禀赋的认识和教育
 
  13、总则中增加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内容
 
  14、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和旅游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
 
  15、增加推动黄河文化体系建设的内容
 
  16、加强黄河流域具有革命纪念意义的文物和遗迹保护,建设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7、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的用途中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
 
  18、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明确采用资金补偿、产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19、明确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司法协作,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协同配合
 
  20、规定约谈和整改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
 
  生态环境部也曾在9月例行发布会上提到过,黄河保护法立法是我们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组成部分,生态环境部将继续积极配合推动黄河保护法早日出台,“10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黄河保护法进行第三次审议”。
 
  同月,人大去往甘肃组织了黄河保护法立法调研,并表示将对黄河生态补偿机制完善问题做进一步研究。同时,这次调研还查看了兰州新区重离子应用技术及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情况以及黄河兰州段保护利用情况,强调甘肃作为黄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要坚决担负起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重任。
 
  其实此前,全国人大黄河保护法立法调研组也去了山东,表示山东高标准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实践中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黄河保护治理的制度机制和政策措施,调研组将认真研究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
 
  以及,全国人大调研组行程路线图还遍及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滨开黄河河务局司法保障基地、大禹渡引黄高灌扬水工程、蓄黄水库搬迁工程保护项目、唐正闸、青铜峡水利枢纽、黄河铁桥、宁夏水利博物馆、小浪底水利枢纽、隋唐大运河博物馆等多地,着力完善法规内容。
 
  而就在大家都期盼着黄河保护法出台的时候,12部门联合下发的《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先声夺人。“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几大原则抢镜,5大重点攻坚行动和23项具体任务指明方向,未来也将配合黄河保护法等一系列政策,为新时期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工作奠定更坚实的理论基础。
 
  原标题:黄河保护法即将进入三审 二审稿提出多项修改意见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