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择优选取26个!嘉兴海宁市推进低碳村(社区)试点建设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2/10/18 9:01:49197
导读
今年以来,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积极打造低碳村(社区)试点建设升级版。
  2022年以来,海宁市鼓励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打造低碳村(社区)试点建设升级版,袁花镇长啸村作为全省唯一一个低(零)碳村(社区)代表在浙江省2022年全国低碳日活动中交流发言,推广长啸经验;全省首个低(零)碳村(社区)评价技术规范通过立项评估,正式启动地方技术性规范制定。
 
  一是实施“一把手工程”高位推进。
 
  将低(零)碳村(社区)试点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召开低碳村(社区)试点建设推进会,高位推动工作落实,在2个试点村的基础上,2022年,择优选取26个村(社区)开展低碳村(社区)培育。同时,作为共同富裕重点项目推进,开展共同富裕背景下海宁市长啸村低碳共富发展课题研究,探索打造低碳共富新样板。
 
  二是全省首创村(社区)低碳指数。
 
  发布海宁市村(社区)低碳指数,共设置低碳宣传教育活动、人均用电量等18个指标,通过量化指标,精准评价村(社区)的低碳建设成效和建设水平,实现村(社区)之间横向比较,让低碳建设更有方向、效率更高、可操作性更强。建立海宁市村(社区)低碳指数评价机制,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开展定期跟踪评价。
 
  三是专家帮扶提升试点质量。
 
  建立低碳村(社区)试点建设专家库,采取邀请、推荐等多种方式,对接单位、机构14余家,遴选19名专家入选,成为海宁市首批低碳试点建设专家库专家,为村(社区)低碳试点建设当好参谋和智囊,提供专业化智力支持。邀请省环科院专家赴试点村(社区)进行指导,结合试点单位自身特点,提出低碳试点建设方向,今年来,开展现场指导3次,提出建议12条。
 
  原标题:嘉兴海宁市推进低碳村(社区)试点建设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