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器是全部或主要部分由电子器件和电子线路构成的电器元件或装置的总称,如接近开关、晶体管温度继电器、同步接触器等。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破除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对于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为进一步优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促进电子电器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对5个方面共提出16条举措,涉及优化电子电器产品准入管理制度、整合绿色产品评定认证制度、完善支持基础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优化电子电器行业流通管理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在优化电子电器产品准入管理制度方面。《意见》指出,一是要改革完善电子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二是改革完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三是优化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制度,四是推动电子电器产品准入自检自证,五是深化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制度改革。
在整合绿色产品评定认证制度方面,《意见》提出,一是要精简整合节能评定认证制度,二是要加快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统筹环境标志认证、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节水产品认证、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和绿色设计产品评价制度,纳入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实施绿色产品全项认证或者分项认证。
完善支持基础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加大基础电子产业研发创新支持力度、优化基础电子产品应用制度、完善基础电子产业投融资制度、加大基础电子产业研发制造用地支持力度共4条举措。
在优化电子电器行业流通管理制度方面,《意见》提出完善电子电器行业相关进出口管理制度、支持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行业健康发展、规范管理电子电器行业商业测评活动共3条举措。
最后,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方面,《意见》指出,要严格落实放管结合要求,要完善电子电器产品监督管理规则。提出在电子电器领域全面推行跨部门、跨层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年度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对同一企业同类产品实行年度抽查次数总量控制,着力解决重复抽检、重复处罚问题。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对电子电器企业划分风险等级等,要充分认识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详情请见附件。
原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