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通常用VOCs表示,一般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且具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
VOCs大多数具有毒性、刺激性、致畸性和致癌作用,特别是苯、甲苯及甲醛等对人体健康会造成很大的伤害。同时,VOCs也是导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近年来,随着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首次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纳入监管范围,明确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为VOCs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相关行业vocs排放与检测,生态环境部与等部门和相关行业起草了一系列采样与测定方法。
其中,工业行业相关标准如下:
SN/T 4148-2015 包装材料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测定 静态顶空-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包装材料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静态顶空-气相色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包装材料中已知化学成分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包装材料热降解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不在本标准的测定范围内。
HJ 733-2014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源自设备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检测技术要求。规定了对设备泄漏和敞开液面等无组织排放源的 VOCs 的检测方法、仪器设备要求、质量保证与控制等。本 导则不适用直接测定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源的 VOCs 质量排放速率。
本标准自 2015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
HJ 1230—2021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技术指南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的项目建立、现场检测、泄漏修复、质量保证 与控制以及报告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开展设备与管线组件、废气收集系统输送管道组件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本标准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量机动车乘员舱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的采样点设置、采样环境条件技术要求、采样方法和设备、相应的测量方法和设备、数据处理、质量保证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车辆静止状态下,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的采样与测量。
本标准自 2008年 3月 1 日起实施。
附件:
SN/T 4148-2015 包装材料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测定 静态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733-2014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HJ 1230—2021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技术指南
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检测,生态环境部与等部门和相关行业起草了一系列采样与测定方法。
原标题:防治工业vocs污染 相关法律及检测标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