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制度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招标投标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当前招标投标领域的突出问题,如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尚未完全消除,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等违法行为,为加强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意见》从五大方面提出相关意见。
在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方面,《意见》提出,一要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二要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三要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四要规范招标人代表条件和行为;五要加强评标报告审查;六要畅通异议渠道;七要落实合同履约管理责任;八要加强招标档案管理;九要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在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方面,《意见》提出,一要严格规范投标和履约行为,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二要加大违法投标行为打击力度,密切关注中标率异常低、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的“陪标专业户”等。
在加强评标专家管理方面,《意见》提出,一是严肃评标纪律,要求评标专家应当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勤勉地履行专家职责;二是提高评标质量,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三是强化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四是严格规范和优化评标组织方式,提出积极推广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打破本地评标专家“小圈子”等。
在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方面,《意见》提出,一是切实规范招标代理行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依规、诚信自律经营等;二是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要求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在本地区执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等。
在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职责方面,《意见》提出,一要健全监管机制;二要加大监管力度,要求各地行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核准向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转移等;三要健全信用体系,提出要加快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等。
《意见》紧盯当前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以实现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权责更加清晰合理、制度规则更加严密可操作、监管体系更加健全有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法规制度刚性约束作用,引导招投标活动朝更加规范有序方向发展。
另外,九月已经到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制度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计划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原标题:新规今起施行! 13部门联合印发招标投标制度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