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立法工作,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标志着乡村振兴战略迈入有法可依、依法实施的新阶段。
同时,各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总体框架下,立足新发展阶段,结合地方实际,以更完善的政策体系、更有力的举措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政策及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湖北省、江西省、浙江省、天津市已正式出台并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广东省、上海市、重庆市出台的《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湖北省
《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于2020年1月17日发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地方出台的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是湖北在全国率先迈出的以立法促乡村振兴的重要一步。
《条例》共分为十一章、七十七条,从法规制度层面总结实践经验,补齐制度短板,有利于推进湖北省乡村全面振兴,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条例》对重点发展哪些产业、如何打造品牌、如何配套政策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意见,为湖北省下一步落实乡村振兴工作指明了方向。
江西省
《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于2021年1月30日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江西省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成法规制度,从法律制度层面,明确了江西省促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
结合江西实际,《条例》提出,落实粮食安全省级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培育粮食全产业链,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提高;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研发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浙江省
《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于2021年7月30日发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10章60条,重点从城乡融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数字乡村、人才支撑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入手,统筹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
《条例》将浙江省乡村振兴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并将共同富裕作为主题贯穿始终、将城乡融合作为重要发展路径、将数字乡村单列一章作为实践指导、强调农民群体的主体地位,并且以刚性约束条款保障条例实施。
天津市
《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于2021年9月27日发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十章70条,对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宜居、乡村治理、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等作了具体规定。该《条例》的制定实施,从法治层面把本市农业农村领域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安排,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推动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
广东省
《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于2022年6月1日发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有总则、乡村产业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治理、城乡融合发展、帮扶机制、保障措施等8章60条,涉及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
《条例》以乡村振兴中的文化、产业、生态、人才、组织‘五大振兴’为抓手,结合广东实际,针对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和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等广东乡村发展的突出问题进行创制规范和指引,具有浓郁的‘广东特色’。
上海市
《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于2022年8月27日发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12章75条,聚焦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在遵循上位法总体原则和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本市超大城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实际,增设“农村集体经济”和“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两章,重点规范六个方面。
《条例》将成为上海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抓手,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城乡融合、产业兴旺、乡村建设、农民增收、生态宜居、乡村治理,发挥乡村资源禀赋,缩小城乡差距,为上海超大城市快速发展拓展战略空间。
重庆市
《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于2022年7月22日发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围绕乡村“五大振兴”,聚焦重庆实际,着力解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的瓶颈制约,展现出强化激励机制、注重区域协调、坚持问题导向等亮点。
《条例》分十一章,以乡村振兴为主线,在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区域协调、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原标题:乡村振兴蓝图徐徐展开 各地方政策绘制“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