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开学季的到来,9月又有一大波新规即将实施,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9月1日起,全国有哪些新规将正式落地,又有哪些新规与智慧城市息息相关。
1、《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2年第10次室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制定出台《办法》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数据出境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数据跨境安全。
根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的规定,对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数据,需要开展数据出境风险的自评估。《办法》明确了4种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1)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2)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3)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4)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
2、《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确保“米袋子”。这是广东首次将各级政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写入广东省地方性法规,也是广东首次在地方性法规中对撂荒地复耕复种作出制度性安排。
3、《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在全面贯彻落实上位法要求的同时,将本市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固化入法,进一步明确了本市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具体要求,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从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方面促进本市乡村振兴,明确保障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并专门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两个专章,较好地体现了国际化大都市乡村振兴工作的特点。
4、《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后表决通过,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高度回应市民群众关切,针对租赁市场各类矛盾纠纷提出了监管细则,规定出租人不得以停水停电、暴力威胁等非正常手段驱赶租客;出租房屋应符合相关建筑、治安、室内空气质量等安全规定和标准,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针对人们关心的租金上涨问题,也明确了相应的价格干预机制,为后续租赁市场提供一个更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5、《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2年9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共6章80条,围绕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有空间的宏观布局,又有微观的技术指导,坚持全过程、全方位、全链条有效有力防控土壤污染风险,从源头对土壤污染防治作出制度安排,是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重要举措。
6、《河北省学校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河北省学校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由河北省教育厅印发,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学校对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应当每半年组织一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及时进行相关鉴定。还对学校在用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燃气管线、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等安全管理作出了规定,通过加强学校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7、《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为11章,共计70条,围绕乡村“五大振兴”,聚焦重庆实际,着力解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的瓶颈制约,展现出强化激励机制、注重区域协调、坚持问题导向等亮点,为重庆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破难题、开新局、聚合力。
8、《成都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
《成都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将于2022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该《办法》着力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养老难题,对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内容、监管主体及分工、监管方式、监管准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方位、全链条监管,牢牢守住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底线,着力推动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9月1日起实施!全国重要新规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