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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优先氢能领域新材料产品20条举措支持氢能产业发展

来源:化工仪器网 羊舌木2022/8/29 16:30:48126
导读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指引下,继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迎来快速发展后,氢能作为公认的低碳和零碳能源正在脱颖而出。氢能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它具有高比例压缩、大规模储存、能量无衰减等特性。其来源广泛、应用广泛,可有效降低化石能源比重,提高清洁发展水平,发展氢能是构建“多能互补”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能源转型升级的重要助力。
  近日,北京市经信局发布《北京市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将从支持科技研发创新、支持技术装备产业化、支持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示范推广应用、支持标准体系建设和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等7方面推出20条举措,助力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
 
  《若干措施》明确,鼓励氢能领域创新主体在京组建国家级、市级氢能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载体,强化产学研合作,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在技术装备产业化支持上,将氢能领域新材料产品优先纳入北京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对于指导目录中的氢能领域新产品首批次应用,按单个产品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分档奖励。支持属于氢能关键领域“补短板”,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技术水平国内(国际)首创的技术产品(统称为首创产品)实现首次应用。根据产品应用效果,按照首次进入市场合同金额的30%比例,择优给予研制单位国际首创产品不超过500万元、国内首创产品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若干措施》还鼓励建设和培育氢能领域专业孵化器,开展高水平的创业辅导、早期投资、资源对接等专业化服务。符合标杆型孵化器条件的,按照孵化器建设发展情况分类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支持。
 
  为了支持企业扩大投资,《若干措施》提出,对获得固定资产贷款的氢能领域重大新建、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3000万元的贷款贴息支持;对固定资产投资纳统有一定贡献且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给予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率不超过2%、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普惠性贴息支持;支持氢能企业租赁关键设备和产线用于在京研发、建设、生产,对融资租赁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5%费率、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租赁费用补贴。
 
  对于备受关注的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措施》从加氢站建设运营和先进氢能设施建设方面提出具体鼓励措施。鼓励新建和改(扩)建符合北京市发展规划的加氢站,对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成(含改扩建)的加氢站,按照压缩机12小时额定工作能力不少于1000公斤和500公斤两档分别给予500万元和200万元的定额建设补贴;对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加氢服务并承诺氢气市场销售价格不高于30元/公斤的加氢站,按照10元/公斤的标准给予氢气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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