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确定机具补贴标准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2/8/23 14:04:32126
导读
日前,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的通知》(皖农机函〔2022〕706号),下调部分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日前,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的通知》(皖农机函〔2022〕706号),下调部分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一览表导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后,购机者申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时,即以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补贴标准执行。
 
  由于近年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缺口较大,综合考虑部分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购机者和产销企业反映的实际情况,为保障购机者利益,保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与省财政厅会商研究决定,对于7月18日及以前已通过企业自主投档审核进入我省办理服务系统的产品,购机者已购置但尚未办理补贴,其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按购机者购机时(以购机发票日期为准)的相关规定执行,补贴额以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知》(皖农机函〔2021〕878号)为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17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