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机深松(深耕)工作的通知
皖农机函〔2022〕803号
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704号)精神,做好今年农机深松(深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各地需求,我厅就农业农村部下达我省今年550万亩深松(深耕)作业任务进行分解,制定了《2022年全省农机深松(深耕)作业任务表》(见附件)。农机深松(深耕)补助资金已由《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2〕532号)拨付各地。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因地制宜,搞好深松(深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各地实施方案于9月15日前报我厅农机管理处备案。
二、抓实抓细,推进项目实施。作业之前,农机深松(深耕)作业服务者必须与接受农机深松(深耕)的农户签订作业合同,明确作业具体地块、作业标准和相关责任。作业中,接受深松(深耕)作业服务的农户要对农机深松(深耕)作业进行监督。开展农机深松(深耕)作业的机械要安装作业监控设备,实时记录作业情况,作业结束后,要及时将作业记录情况与农户确认,签订作业结果确认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乡镇政府,对农机深松(深耕)作业项目全程监管,作业期间,要组织人员对作业质量、作业面积、作业区域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或问责,确保农机深松(深耕)作业规范进行。
三、规范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充分发挥信息化检测技术作用,将信息化检测数据作为农机深松(深耕)作业重要监督依据。农机深松(深耕)作业合同和作业结果确认单要在乡或村政务公开栏等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作为补助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兑现补助资金,对提供虚假作业信息、套取补助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明确专人,按时报送进度。明确专人负责农机深松(深耕)作业宣传示范、监督指导和作业进度报送工作。自8月起,通过全国农机化综合管理系统中的作业信息报送管理模块,每月按时报送作业进度。在作业季要增加报送频次,每周报送一次作业进度以及相关工作动态。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及时统计作业补助落实情况,于12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我厅农机管理处。
联系人:王碧玥;联系电话:0551-62617244;邮箱:ahnjglc@163.com。
附件:2022年全省农机深松(深耕)作业任务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机深松(深耕)工作的通知.pdf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