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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旺宝 政策法规】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制定印发了《2022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从《计划》上了解,共包含41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在食品添加剂标准方面,修订了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食品添加剂L-精氨酸(GB 28306-2012)、食品添加剂乳酸(GB 1886.173-2016)等9项标准,同时修订了食品添加剂橡子壳棕标准;修订了2项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熟肉制品(GB 2726-2016)食品产品标准;修订了生产经营规范标准3项,有食品辐照加工卫生规范(GB 18524-2016)、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腌腊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在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方面,修订了水产品及其制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GB 5009.206-20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27-2016)等14项标准,制定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苯甲酸、苯二甲酸和苯三甲酸迁移量的测定等6项标准;修订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埃希氏菌计数(GB 4789.38-2012)、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GB 4789.12-2016)2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在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标准修订《食品营养强化剂硒蛋白》等3项标准,制定《肥胖、减脂手术全营养配方食品》标准。
以下原文:
国卫办食品函〔2022〕26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委制定了《2022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把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要求。标准起草应当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以保障健康为宗旨,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需要,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和风险评估结果,深入调查研究,确保标准严谨,指标设置科学合理。
二、项目牵头单位负责组建标准起草协作组,提供项目所需人员、经费、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和保障条件,确保各项目承担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并充分调动发挥监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科研院校和专业机构等相关单位和领域专家的作用。
三、项目承担单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填报并打印202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或购买服务合同,由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8月20日前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以下简称秘书处办公室)。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制定工作计划、项目路线图和进度表,确保标准研制质量和工作进度,对所制定标准文本负全责,确保标准在起草、送审、修改、校对、印刷、解读等各环节准确无误。委托项目完成后,应当按规定向秘书处办公室提交经费决算报告,经费决算报告由财务负责人和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2022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8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