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中心):
按照《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结合我省农业机械使用情况和农业生产实际,我厅将组织开展2022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100马力至200马力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
(二)免耕播种机质量调查
(三)遥控飞行喷雾机质量调查
对上述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及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开展调查;对产品与推广鉴定报告(含检验报告)的一致性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产品补贴基本配置和参数的一致性。
二、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掌握我省拖拉机、免耕播种机、遥控飞行喷雾机产品质量情况及补贴机具情况,为保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和农机质量监管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切实维护农机使用者、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农机质量全面提升。
三、调查对象
享受我省2020年和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拖拉机、免耕播种机、遥控飞行喷雾机产品及相关生产企业。
四、调查时间
2022年7月至12月。
五、调查方法
采用入户问卷调查方式,对被调查机型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企业售后服务状况、产品与推广鉴定报告(含检验报告)一致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必要时召集用户、经销企业、生产企业召开座谈会,了解机具使用情况。
六、相关要求
本次质量调查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组织,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具体实施,各有关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中心)协助完成本辖区的质量调查工作,确保调查任务圆满完成。
参加质量调查人员要认真负责,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铺张浪费,轻车简从,注意安全。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