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如何?3地2企上实绩!

来源:环保在线2022/7/26 13:48:27142
导读
7月23日,生态环境部集中发布了一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公开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披露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2022年7月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展成效发布会召开。该发布会透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六批完成了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
 
  历时约3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算是基本宣告结束。7月23日,生态环境部集中发布了一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公开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也披露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北京——
 
  2021年2月2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北京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北京市相关部门于2月4日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开始部署整改工作。2021年北京市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完成一般制造业疏解提质项目108个,退出区域性批发市场8家,拆除违法建设2801万平方米,推进小米产业园等61个高精尖项目开工建设。
 
  累计淘汰国Ⅲ标准汽油车10.7万辆,新能源车保有量达50.7万辆,全市降尘量下降到4.1吨/平方公里·月(扣除沙尘影响),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5.8%等。
 
  天津——
 
  2021年2月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天津市反馈督察报告,移交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及案卷。截至目前,1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其他任务按时有序推进;2917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完全办结2795件、阶段性办结122件。详情如下:
 
  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2.2万家,率先完成煤电机组100%“清洁化”改造。推进153公里海岸线“蓝色海湾”整治修复,整治岸线4.78公里、修复滨海湿地531.87公顷。渤海水质优良率提高到70.4%,渤海湾天津段蓝色碳汇总量增长9%等。
 
  浙江——
 
  2021年2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浙江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目前,第二轮督察4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28项;剩余19项整改任务中,按整改方案要求2022年底完成整改12项、2023年底完成整改3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4项,均按时间进度推进;督察组交办的4641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4597件,完成率99.1%。详情如下:
 
  2021年全省淘汰落后和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5479家,新增10个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100家省级绿色低碳工厂。完成1460个治气项目,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11280辆,更新替代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1888辆。完成44个重点工业园区、1106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2020年以来,组织修复污染地块53个、治理污染土壤和地下水227.3万立方米,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累计建成“无废城市细胞”2175个。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总能力达1215万吨/年等。
 
  中国铝业集团——
 
  2021年2月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公司反馈了督察报告,企业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7项问题204条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162条,整改完成率达到79%,超出计划目标19个百分点;202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低于计划值48.8个百分点、72.3个百分点;矿山修复治理率高于计划值17.8个百分点,危险废物合规处置率实现了100%。
 
  累计完成21台焙烧炉、12台熟料窑颗粒物,21台焙烧炉、6台熟料窑氮氧化物的超低排放改造,47台火电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51家企业工业废水零排放改造,74座堆场的防风抑尘设施改造,建设了105个“棚化”设施,修复治理了2433公顷矿山,合规处置历史遗留的电解槽大修渣和炭渣25000余吨。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存在重叠的采探矿权整改完成50%;2021年再生铝投入量较2020年提高11.8%等。
 
  中国建材集团——
 
  2021年1月29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企业反馈督察意见。整改详情如下:
 
  截至2021年底,中国建材集团按照反馈意见提出的46项整改任务中,34项已经完成整改,12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并持续推进。
 
  此外,企业还自上而下逐级建立完善生态环保责任制,集团涉及生产制造与工程建设类企业生态环保责任制覆盖率达到100%。形成了分级监管工作模式,分级明确舆情监控与环保问题整改和督办的形式,构建起了更加完善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等。
 
  原标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如何?3地2企上实绩!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