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及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7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我中心鉴定站将决定按照“企业依规自主变更+产品关键参数确认+加强监督抽查”的方法,由中心鉴定站负责,对排放标准由国三升级为国四后符合相关变化要求的获证农机产品开展信息变更、确认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此次信息变更、确认工作的产品范围,为所有通过我中心鉴定站鉴定且在有效期内,须升级国四排放标准的农机鉴定农机鉴定获证产品。经专家技术研判,农用柴油机、轮式和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等3种产品有部分参数变化超出相关农机鉴定大纲变更规定范围(此3种产品的信息变更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另行规定执行),其他农机产品参数变化基本符合鉴定大纲变更要求。经确认,我中心鉴定站鉴定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获证农机产品不包含农用柴油机、轮式和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这3种产品,因此仍按照现行相应产品的农机鉴定大纲变更要求执行。信息变更要求如有变化,以另行通知为准。
二、申报程序变更确认
(一)申报准备。
1.产品命名。企业对照要求核查各企业梳理由本中心鉴定站发证的相关有效期内获证产品,配套柴油机升级国四的农机产品,结构和特征参数变化符合大纲要求的(以现有证书信息为准),在在原产品型号后添加“(G4)”(电子格式为英文半角括号,中间无空格)的规则对配套国四柴油机的产品进行命名(举例:国三的4GQ-1型甘蔗联合收获机变更国四后型号名称为4GQ-1(G4)型甘蔗联合收获机),;
2.材料准备。填写《广西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信息变更申请表》广西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升级国四农业机械参数自主变更表》国四农业机械参数自主变更表(见附件3)和提供,提供产品《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环保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我中心鉴定站申请变更。。
(二)申报受理。
1.网上变更确认申报。升级国四确认变更实行网上受理,网上申报受理平台为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为:http://zwfw.gxzf.gov.cn/,企业按《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申报变更国四操作手册》(见附件4)指导进行申报,事项名称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信息(产品信息)有效期内变更。(申报变更国四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4)。;
2.材料寄送。受理后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农业农村厅窗口。联系人:姚秋喜,联系电话:0771-5595554。
(三)变更确认。
我中心鉴定站将按规定对企业提供的环保证明文件及参数自主变更表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开展和开展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符合要求的,将变更确认结果信息上传至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并在平台证书详情中对应产品型号栏变更国四产品型号,变更确认后不再颁发新的纸质证书。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向企业反馈。
三、有关要求
一是关于1.(一)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国家环保要求。,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原国三农机获证产品证书有效期6个月前,开展国四产品鉴定信息变更、确认工作。2022年12月1日前,鉴定信息变更确认后的国四产品与原国三产品共同使用一个证书。2022年12月1日后,原鉴定合格的国三产品不得将所获证书用于申请购机补贴、政府采购和技术推广等相关活动。
二是关于2.(二)国四产品新申请鉴定申请。2022年7月1日起,我中心鉴定站不再受理国三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及相关变更申请。对不满足信息变更确认条件或超出鉴定证书变更时效要求的国四产品,新申请农机鉴定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鉴定大纲开展鉴定工作。
三是关于3.(三)监督抽查。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对申请信息变更、确认的产品进行抽查可结合实际采取现场、线上以及要求生产企业视频材料说明等形式开展,发现企业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附件:
1..关于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7号)
2.广西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信息变更申请表
3.国四农业机械参数自主变更表
4.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申报变更国四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
附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