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塑料袋自然降解至少需要一年,材质不同,有的塑料袋降解需要几年、几十年、上百年……塑料瓶、塑料盒自然降解可能需要更久。而塑料制品消费量还在增加,废弃塑料也不断增多,废塑料污染控制一直是困扰各地生态环境保护的难题。我国废弃塑料主要为塑料薄膜、塑料丝及编织品、泡沫塑料、塑料包装箱及容器、日用塑料制品、塑料袋和农用地膜等。
针对废塑料污染问题,2022年6月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时隔十五年,这是生态环境部对《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64-2007)的首次修订,本次修订主要修改了标准的名称;调整标准的适用范围和部分环节污染控制指标与技术要求;更新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并且增加产生环节污染控制要求。
值得行业关注的一点,本次修订,《规范》将化学再生列为废塑料的再生利用活动。对化学再生进行定义。化学再生(chemical recycling):利用化学方法使废塑料重新转化为树脂单体、低聚物、裂解产物或合成气的过程。
化学再生利用可以通过技术进步挖掘出本来无法回收的废塑料的价值。物理回收+化学再生两者互补,可以更大程度地回收利用废塑料,是废塑料污染治理的更优解。
废塑料的化学再生要求在处置含有聚氯乙烯等含卤素塑料的混合废塑料进行化学再生时,应进行适当的脱氯、脱硅及脱除金属等处理,以满足生产及产品质量和污染防治要求。同时,化学再生过程不宜使用含重金属添加剂, 化学再生过程使用的含重金属催化剂应优先循环使用,废弃的催化剂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废塑料化学再生裂解设施也应使用连续生产设备(包含连续进料系统、连续裂解系统和连续出料系统)。
需要注意的是,废塑料化学再生产物,应按照 GB 34330 进行鉴别,经鉴别属于固体废物的,应按照固体废物管理并按照 GB 5085.7 进行鉴别,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这一规定,将废塑料污染控制与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联系在一起,为废塑料分类回收利用提供依据。
随着《规范》的发布,化学再生技术将会在废塑料污染治理得到更多的关注,未来,或许废塑料污染还会有新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