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环境管理
为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
02
水环境整治
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建办城函〔2022〕178号)。
进一步加强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推动城市内涝治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03
固废治理
为加强和规范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和化解尾矿库环境风险,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公告 2022年 第10号)。
统筹县乡村三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服务,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范围,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建村〔2022〕44号)。
04
低碳发展
新能源开发利用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为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办函〔2022〕3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发改运行〔2022〕559号)。
05
绿色金融财税
为支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修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28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财政部制定了《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财资环〔2022〕53号)。
为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财政部制定《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财金〔2022〕60号)。
为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为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公信部发布《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工信部企业函》〔2022〕103号)。
原标题:月度盘点丨5月环境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