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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测量仪器设备计量评价考核规范》两项团标征求意见

来源:仪表网2022/5/27 9:11:12114
导读
根据《河南省计量协会团体标准立项通知》(豫计协字〔2022〕43号),河南省计量协会已立项的团体标准《测量仪器设备计量评价技术规范》和《测量仪器设备计量评价考核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
  根据《河南省计量协会团体标准立项通知》(豫计协字〔2022〕43号),河南省计量协会已立项的团体标准《测量仪器设备计量评价技术规范》和《测量仪器设备计量评价考核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为使标准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测量仪器设备计量评价技术规范》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参考JJF 1015《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通用规则》;GB/T 19022《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等文件编制而成。
 
  本规范适用于河南省计量协会开展的计量评价活动。 计量评价的范围包括: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非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测量装置、测量系统及其配套测试软件;其他测量仪器、辅助设备或其组合;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关键环境场地设施等。
 
  评价程序:
 
  1.计量评价活动按照“申报-受理-考核-核批-颁证-监督”的程序进行。
 
  2.申请人向评价委员会提出计量评价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技术资料。
 
  3.评价委员会收到申请人正式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资料完整性﹑规范性的审查,受理申 请。如果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应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同时在专家库中抽取相应的专家组成审 核组,并指定一名审核组长。
 
  4.审核组接到评价任务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情况,确定采取文件审核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5.采取文件审核方式,审核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评价委员会提交计量评价材料;如需现场审核, 审核组长需依据《测量仪器设备计量评价技术规范》、评价项目数量、生产规模等与申请人沟通拟定现 场审核计划,并在收到计量评价试验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审核。
 
  6.对有计量评价试验需求的申请人,评价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委托签约实验室进行计量评价试验。
 
  7.承担计量评价试验的签约实验室应在1个月内(有特殊要求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完成计量评 价试验并出具报告。试验过程中发现测量仪器设备存在问题的,由实验室书面告知评价委员会通知申请 人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为1个月。
 
  8.根据审核组提交的计量评价材料,对符合要求的,由河南省计量协会颁发计量评价证书。不符 合发证条件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通过计量评价通知。
 
  9.在计量评价证书有效期内,评价委员会每年抽取 20%的获证申请人实施监督评审,评价委员会 提前3个月,以文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和评审时间。
 
  《测量仪器设备计量评价考核规范》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本标准参考JJF 1015《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通用规范》;JF 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GB/T 19022《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制造测量设备计量评价管理办法》;T/HNJX 000X 测量仪器设备计量评价技术规范等文件编制而成。
 
  本规范适用于河南省计量协会开展的计量评价考核活动。
 
  管理评审:
 
  最高管理者应按照计划的时间间隔系统地评审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充分性、有效性和适宜性。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评审管理体系所需的必要资源。
 
  评审应包括评价改进的机会和管理体系变更的需求,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变更的需求。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便的信息:
 
  a)审核结果。体系运行的评价,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适用性评价;外部或内部审核的“不符合”状况、“不符合”的原因分析;纠正措施的执行及其效果确认等有关情况。b) 顾客反馈。产品进入市场后的质量信息反馈,可包括市场调查、顾客满意度调查等范畴。 c)过程的业绩和产品的符合性; d)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 e) 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 f) 投诉; g) 改进的建议; h) 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资源以及员工培训等。
 
  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 a)管理体系有效性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 b)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 c)资源需求。应记录管理评审中的发现和由此采取的措施。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这些措施在适当的时间和约定的时间内得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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