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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DB22/T2809-2017植保无人机施药防治粘虫技术规程》解读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2022/5/20 14:10:06115
导读
为规范植保无人机施药防治粘虫技术,近年来吉林省现行实施《DB22/T 2809-2017 植保无人机施药防治粘虫技术规程》。
  粘虫属于迁飞性害虫,具有突发性、暴食性,在虫势发展迅猛的情况下,人工施药远远控制不住虫害的发展; 地面机械由于受限难以进地,只能完成地头、路边小面积作业。植保无人机空中作业不受地形、作物高度限制,具有作业效率高、效果好、作业灵活等优势,应对突发、爆发性病虫害的防控效果较好。
 

 

  为规范植保无人机施药防治粘虫技术,近年来吉林省现行实施《DB22/T 2809-2017  植保无人机施药防治粘虫技术规程》。
 
  该标准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吉林农科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起草。于2017年12月11日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已于2018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利用植保无人机防治粘虫的作业条件、现场勘查、药剂选择与用量、无人机调试、无人机作业、记录与档案和注意事项。本标准适用于利用多旋翼电动植保无人机实施的粘虫防治。
 
  作业条件——
 
  天气条件:作业时段无降雨、微风(风速不大于3级)、气温不得超过30℃、相对温度不低于60%的天气。
 
  现场勘查——
 
  地块勘查:对作业区进行现场勘查,确定区域是否符合作业条件。同时勘查是否有影响安全飞行其他因素。如适合飞防作业,确定无人机起降场地,确保起降场地 5 m 范围内无障碍物。
 
  虫情调查:调查方法及记录应符合GB/T 15798的规定 。调查结果记录在附录 C 的表 C.1 中。
 
  确定作业面积:通过拉距测试,确定无人机作业面积。
 
  药剂选择与用量:应符合GB/T 8321(所有部分)和NY/T 1276的要求。选择兼容性好的飞防专用助剂。
 
  无人机测试:在作业前对无人机进行调试,将无人机情况记录在附录A的表A.1中。调试喷雾系统,达到飞行作业要求。
 
  无人机作业——
 
  药液添加:根据单次作业面积添加药液,药液量不能超过最大载重量。
 
  作业标准——
 
  飞行高度:保持在农作物冠层上方1.5m-2.5m.
 
  飞行速度:不大于7m/s。
 
  作业喷幅:保持在4.0m-5.5m范围内;漂移范围不超过2.0m。
 
  记录与档案:作业后及时记录作业过程,作业情况记录在附录 B 的表 B.1 中。并在 3 天后进行防效调查,调查方法应符合 GB/T 15798的规定 ,调查结果记录在附录 C 的表 C.1 中。作业记录与资料应定期归档, 档案保存 2 年。
 
  注意事项:防治作业 5 h 以内如遇中雨及中雨以上降雨,需重新进行作业。及时清洁机体及药箱。将电池存放在防爆箱内。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全国地方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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