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立健全省内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022年4月2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
《实施意见》提出:
一、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传统能源绿色转型,开展煤电等领域二氧 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嫩故言,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
二、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加快实施钢铁、化工、有色、建材、 纺织、造纸、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进朔 州、长治、晋城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大同、临汾、阳泉、吕梁、河 津、保德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 “十四五”基地新增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加快农业绿色化发展,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秸秆综合 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三、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提升物流绿色发展水平,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 鼓励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推动建立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区域性废旧家电回收业务。推动构建绿色贸易体系,积极推进能源企业参与“一带一 路”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能源巨头、研究机构的全面合作,大力推 动能源装备、技术和服务“走出去”和“引进来”。
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扩大绿色产品消费规模,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严格执 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 色采购范围。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 率达到35%。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动城镇环境设施提档升级,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 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75%左右。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1 万吨的工业园区配套建成集中收贮点,各市建成1-2座工业源危 险废物集中收贮点和至少1座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贮点,严格 执行经营许可管理制度。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到2022年底, 争取将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升至233吨/天,每个设区市均配 置医疗废物热解焚烧设施.加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 理设施建设,到2023年底,11个设区市全部建成投产。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到2025年,全 省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100%。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文件要求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充分发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的作用,撬动各类资 本投入绿色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原标题: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