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五一劳动节同来的,是民法典宣传月的正式启动!众所周知,《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至今也才仅有不满2年的施行时间。作为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那些关于环保的重要知识点,你不能不知道!
《民法典》在总则中就已经明确将“绿色原则”作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要知道,《民法典》是我国的基础法,这也表示,环保将进一步深入到人们的各个日常活动中去,也正提示出一点:生态环境保护正在加快走入法律视野,未来将利用法律的手段规范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全民环保。
曾在《民法典》还未正式施行,正处于审议草案的时候,有业内人士指出,1260条的民法典草案中,有18条直接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在世界上都是独一份的。因此,也有人称《民法典》为“绿色法典”。
在《民法典》的第七编第七章中,就明确了详细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侵权人承担限期修复责任,限期内未修复的,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此外,若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部分损失和费用。其中包括修复期间所造成的损失、造成的永久性生态损失、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费用等等。
当然,《民法典》中的绿色环保原则是贯穿始终的。细看下来,《民法典》全部七大编、共84章节的内容中,还有不少环保的足迹。如,物权使用中的绿色限制,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等等。
可以看到,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上,不仅有环保政策及法规实施着监督效力,《民法典》同样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且侵权责任划定清晰。绿色环保已经在从“二维”跨进“三维”的时代了,现在有了制度的强规范,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势必将再上一个台阶。
更应该意识到,当前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了各界共识。在当下环境污染监测体系逐渐完善、污染防治措施不断优化升级之下,针对环境污染所具备的整治力量不容小觑。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专项环境保护法均已出炉,其中《噪声污染防治法》也将于今年6月5日正式施行……
保护地球环境,我们真的应该要忙起来了!
原标题:《民法典》启动宣传,与绿色环保的关系有“辣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