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发布,要求到2025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等目标。
为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各省纷纷立足自身实际,推动大气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2年以来,四川、山东、江苏等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下发文件,明确“十四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环保在线对其粗略整理如下:
四川:全省细颗粒物浓度较国家核定基数( 33.3微克/立方米 )下降11.4%,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
近日,四川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5月9日截止,其中明确了持续深入蓝天保卫战的主要任务。未来一段时间,四川将突出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防治、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将重污染空气比率控制在0.1%以内,推进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砖瓦等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为打好移动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四川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将其销售量提升到新车销量的20%左右。
山东: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5%
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指出,将深化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将重污染天气控制在0.9%以内。同时,山东准备划定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分区,建立臭氧源解析平台,在各设区市实施30个以上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使用替代试点项目。控制移动源污染方面,山东要求到2025年,基本完成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或更新升级。
江苏:全省细颗粒物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左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以上
日前,江苏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创优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方面,江苏明确要将全省重污染天气控制在0.2%以内,实现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的目标。与此同时,江苏还计划完成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提升港口与船舶岸电使用率等任务,并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
江西: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控制在24.8微克/立方米以内,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2%
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江西要求强化“四尘”(建筑工地、道路、运输、工业堆场扬尘)、“三烟”(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硝烟、秸秆焚烧烟)、“三气”(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燃料锅炉废气)防治目标任务。与此同时,江西还将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深度治理,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
河北:全省PM2.5平均浓度确保达到3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确保达到75%
河北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比例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任务,全省PM2.5平均浓度确保达到37微克/立方米,力争达到3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确保达到75%,力争达到80%。
河南:细颗粒物平均浓度42.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1%以上
《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指明,河南将投资近5500亿元,发力绿色低碳转型等多项任务。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锚定、重污染天气持续减少、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11.68万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4.57万吨、大型国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力争削减5%等目标。
原标题: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多省明确“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