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土壤肥力与健康指标数据作依据;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需要详实的土壤特性指标数据作支撑;指导因土种植、因土施肥、因土改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土壤养分和障碍指标数据作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精准化,需要土壤大数据作支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湖南省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2年湖南将在邵东市开展普查试点,并完成试点任务,积累工作经验,为之后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探索路子。
《通知》中明确,此次普查对象为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根据《通知》,本次土壤普查工作的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
《通知》将普查分为三个阶段。2022年,在邵东市开展普查试点,完成试点任务,积累工作经验,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探索路子;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初步建成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2025年,完成普查成果汇总验收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全省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配合国家完成成果汇交与汇总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通知》提出,成立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同时,本次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全面普查清楚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帮助我们提升对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水平,对于守住耕地红线有作重要的意义。同时,土壤普查还有利于根据土壤质量,来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增加粮食产量,推动农业发展,使得农业发展更加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原标题: 湖南紧随脚步 发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