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是生态环境部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统计数据、支撑生态环境管理决策 的重要基础。为依法依规做好生态环境统计工作,保障生态环境统计数据“真”“准”“全”, 更好支撑生态环境管理决策。
《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污染源统计》(HJ 772-2015)是污染源统计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要求生态环境统计的数据范围广、指标全、时效强,同时对数据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2020年度将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统计调查。2021年,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业务流程规范(2021)》《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HJ 772-2015在统计范围、流程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都已不能满足文件新要求和工作需求。
修订HJ 772-2015,并全面强化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要求,是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公告
标准的修订以HJ 772-2015为基础,结合当前排放源统计工作要求,对调查设计、数据采集、数据 汇总和报送、数据审核等环节的技术要求进行更新。主要修订事项包括修改了标准名称、调整了适用范围、增加了质量控制内容、优化了标准框架等。
标准规定了排放源统计调查设计、数据采集、数据汇总和报送、数据审核、质量控制、报告编制的一般原则及方法要求,适用于排放源统计,其他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可参照执行。
据了解,标准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征求意见稿)》